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第八次股东(临时)大会决议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第八次股东(临时)大会于1995年9月12日在公司所属杭州大酒店五楼多功能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158名,代表股份7526.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1793.6万股的63.82%。经大会审议和表决、杭州市公证处公证,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董事会《关于调整公司投资项目的提案》。
1、认可董事会对上次招股募集资金用于调整的投资项目。
2、同意公司目前主要基建项目——半道红商居大厦投资额调整为11344.45万元。
3、同意超级购物大厦暂缓建设,并授权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
二、批准公司《一九九五年度配股方案》。
一九九五年度配股方案为:
1、决定于一九九五年度配股,选择下半年适当时机实施。
2、配股比例:每10股配2股。
3、配售股份总额:本次配售股份总额为总股本11793.6万股*0.2,计2358.32 万股。其中国家股股东可配售股份为4140万股*0.2,计828万股;法人股股东可配股份为3273.6万股*0.2 ,计654.72万股;个人股股东可配售股份为4380万股*0.2 ,计876万股。
4、配股权的行使: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除按规定配股比例认购本公司股票外,还可以根据股东自己的意愿许弃、转让配股权,或受让其他股东转让的配股权。股东在受让其他股东转配部分时,应按受让的股数每股支付0.10元的转让手续费。
5、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3.50——4.00元。
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配股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半道红商居大厦在建工程。
7、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国家有关规定,全权处理本次配股工作中的有关事宜,并根据配股后的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8、本方案自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9、本配股方案尚须经浙江省证券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后实施。
三、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四、同意将现任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到1995年度公司股东年会上进行。
五、同意将现任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到1995年度公司股东年会上进行。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一九九五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