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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60 沪市 京城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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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60:京城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决定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0

600860:京城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决定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1-032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不予核准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21〕1879 号),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举行 2021 年第 10 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公司的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核。

    并购重组委认为,申请人未充分披露标的资产的持续盈利能力及业绩预测的合理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 3 票,
方案未获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作
出决议,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上述决定,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方案进行审慎研究,于收到此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作出决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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