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19-031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JINGCHENGMACHINERYELECTRICCOMPANY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获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关于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9〕71号),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440万A股股份的方案。
2019年5月6日,公司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披露,A股认购协议将于下述条件全部达成时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
2、北京市国资委批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3、本次非公开发行、本协议、清洗豁免及与之相关及附带的所有决议案获得发行人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4、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5、甲方自政府相关部门及╱或监管机构获得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所需的所有必要同意、批准、授权、许可、豁免及通知;
6、根据《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取得香港证监会授予的清洗豁免且该豁免于A股发行完成前并无撤回。
根据收购守则,有关清洗豁免的决议案中应由于股东大会上亲身出席或委任受委代表代为出席之独立股东至少75%独立投票批准。上述第1至6项条件均属不可豁免条件。于本公告日期,条件1及2已获达成。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获得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同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