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1-055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 年12 月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1 年12 月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4 名。监事霍光因出差在
外委托监事王旭文代为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1.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
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4.本次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确定2021 年12 月13 日为授予日,向69 名激励对
象授予1,000.1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47 元。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1-056”号临时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1.龙建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龙建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3. 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建股份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报备文件
龙建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