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配股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胆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 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 与 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配股主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四川长虹
公司名称: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跃进路4号
主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配股比例:每10股配售1.875股
配股发行数量:242575135股
每股配售价格:人民币9.80元
一、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和《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写。经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1997年3月26日召开的1996年度股东 大会作出决议,通过了本公司本次配股方案。该方案已经四川省证券管 理办公室以川证办[1997]45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证监上字[1997]56号文批准。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 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说明书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上海市黄浦路15号
电话:(021)63068888
传真:(021)63063076
2、发行人:
名称: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跃进路4号
法定代表人:倪润峰
电话:(0816)2411486
传真:(0816)2337518 2411518
联系人:曹民、苏祖超
3、主承销商:名称: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1号南方国际大酒店12层
法定代表人:沈沛
电话:(021)62788788--640、639
传真:(021)62784868
联系人:陈霄汉、李光增、吴剑、唐志昂
4、副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23层
法定代表人:王岐山
电话:(010)68561166--1169
传真:(010)68561145
联系人:张兴武
5、分销商:
(1)分销商:
名称: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天坛东路70号
法定代表人:朱斌
电话:(010)67119436、67119485
传真:(010)67119485
联系人:刘鹏
(2)分销商:
名称: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
地址:成都市福兴街30号
法定代表人:梁昌飞
电话:(028)6756795
传真:(028)6616796
联系人:蒋启荣
(3)分销商:
名称: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00号
法定代表人:李训
电话:(0571)7913881
传真:(0571)7062121
联系人:吕凡
(4)分销商:名称: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国信大厦
法定代表人:彭振明
电话:(021)65184666
传真:(021)65184111
联系人:季文
(5)分销商:
名称:浙江金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金华市西市街32号
法定代表人:葛政
电话:021-64716524
传真:021-64714093
联系人:李康
(6)分销商:
名称:江苏联合信托投资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陶宁
电话:(025)3329269
传真:(025)3329269
联系人:周宁
(7)分销商:
名称:青岛万通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6号
法定代表人:李昭丰
电话:(021)64641045-503,64388651
传真:(021)64811815
联系人:陈京伟
(8)分销商:名称:吉林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斯大林大街63号
法定代表人:祁崇焕
电话:(021)63259289,63933508,63939689
传真:(021)63259280
联系人:俞斌
(9)分销商:名称:成都证券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玉龙街37号
法定代表人:晏姚
电话:(028)6622227
传真:(028)6620939
联系人:冉云
(10)分销商:
名称: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270号
法定代表人:武铁锁
电话:(0311)6054234
传真:(0311)6054239
联系人:王志北
(11)分销商:
名称:河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219号
法定代表人:程一铭
电话:(0311)5812588
传真:(0311)5813570
联系人:刘立忠
(12)分销商:
名称:南京市证券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200号
法定代表人:徐福武
电话:(025)4523022
传真:(025)4528629
联系人:吴栖波
(13)分销商:名称:无锡市证券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中山路53号
法定代表人:孙庭楷
电话:(0510)2736191
传真:(0510)2703124
联系人:戴国强
(14)分销商:
名称:常州市证券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南路100号
法定代表人:刘京亭
电话:(0519)6637746
传真:(0519)6631446
联系人:沈亚波
(15)分销商:
名称:大同市证券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四牌楼
法定代表人:董祥
电话:(0352)2065093
传真:(0352)2065093
联系人:安用兵
6、股份登记机构:
名称: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地址:上海闵行路67号
法定代表人:王迪彬
电话:(021)63068888
传真:(021)63257454
7、律师事务所:
名称:中维律师事务所
地址:成都人民东路48号
法定代表人:顾培东
电话:(028)6745724
传真:(028)6617503
联系人:李正国、樊斌
8、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四川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红庙子街60号
法定代表人:黄万清
电话:(028)6755984
传真:(028)6758729
联系人:罗建平、刘瑜
9、资产评估事务所:
名称: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玉双路3号
法定代表人:唐光兴
电话:(028)4332919
传真:(028)4332922
联系人:陆慈远、张守江
10、地价评估事务所:
名称:四川省绵阳市地价评估事务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南河路4号
法定代表人:宋世松
电话:(0816)2223229
传真:(0816)2222499
联系人:陈子明
11、资产评估确认机构:
名称: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 市玉双路3号
法定代表人:邓学安
电话:(028)4310850
传真:(028)4311268
联系人:韩捷
12、土地评估确认机构:
名称:四川省国土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永兴巷十五号
法定代表人:傅应铨
电话:(028)6789160、6746182
传真:(028)6745312
联系人:解晓宏、戈和平
三、本次配售方案
1、配售股 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配售股份数量:242575135股
每股配售价格:9.80元人民币
2、股东配股比例:
以1996年末股本808583784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按现有股本1293734054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1.875股。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国营长 虹机器厂可获配13775.3465万股,并已书面承诺以现金和实物资产足额 认购;社会法人股东可获配737.2396万股;持有可流通社会公众股的股东可获配7420.0839万股,持有前次转配股的股东可获配2324.8435万股。
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若全部被认购,预计可募集资金总额为237723.6323万元(包括现金 及实物资产对等价值)。扣除相关发行费用,预计可募集资金总额约为235952.4154万元 。
4、股权登记日和除权基准日:
股权登记日:1997年8月1日
除权基准日:1997年8月4日
5、发起人股东及社会法人股东配股或放弃配股的承诺:
国有法人股股东国营长虹机器厂是本公司的发起人,目前持有公司 股票734685144股,本次应配137753465股,国营长虹机器厂书面承诺以现金和实物资产方式全额认购此次应配股份。
社会法人持有本公司股份为39319449股,本次配股应配7372396股。
经对社会法人的调查征询,已承诺用现金认购配股股份1575533股。其他未作表示。
6、国有法人股东以非现金方式配股的说明:
根据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发展情况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作为国有法人股东的国营长虹机器厂以实物资产,包括:国有土 地使用权,房屋三项作价评估,截止到1996年12月31日,经四川省资产评 估事务所和绵阳市地价评估事务所评估作价243097957元,按9.80元/股 的价格认购本次配股部分股份,其余部分用现金认购。
上述评估已经四川省国土局川国土函(1997)178号文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