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98年3月9日,在长虹培训中心 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报告,包括199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997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预案;
1997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预案为:1997年公司实现净利润2612029143.0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897832.10元,本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634926975.19元,分别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各计261202914.31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12521146.57元。按净利润的28%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731368160.07元。1997年度股利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8元(含红股所得税和红利所得税),共计分配普通股股利1346378495.44元, 剩余利润34774491.06元,结转1998年度分配,以上分配方案尚需股东大 会表决通过并报有关部门审核。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1998年度增资配股预案;
公司1998年度增资配股预案为:按97年底股本152997.556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3股,共计配售45899.2669万股;配股价格为16-22元/股。鉴于公司红太阳一号工程现已竣工投产,明年公司彩电将达1000万台规模,成为世界第三大彩电生产企业,目前的重点是数字化工作,公 司彩电数字化的代表产品G2966已于98年一月份投放市场,销售情况良好。1998年公司配股资金将重点投向以下项目:
1、高技术信息产业(包括PC机、终端显示器等);
2、通讯类产品,主要为网络产品;
3、市场网络建设(包括在上海投资近1亿元,建立经营基地);
4、经国家经贸委批准的技术中心;
5、根据目前的市场和今后的发展,投资镍氢电池产业,建成以镍氢 电池为主的中国最大的电池基地。
以上配股方案需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报四川省证管办出具意见,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四、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有关部门就1997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董事会充分的肯定了有关部门在使用配股募集资金方面,节约固 定资产投入和费用开支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决定将1997年度配股募 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提交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六、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二日召开一九九七年度股东大会。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