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九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注册)
配股说明书
(人民币普通股)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与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第九百货
股票代码:600838
公司名称:上海市第九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万航渡路50号
配股承销商: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配售发行股票类型:普通股
配售发行股份数量:1445万股
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每股发行价:3.80元
配售比例:10:3比例配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是否以10:7的比例受让国家股法人股的部分配股权)
一、绪言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31号文件《关于执行(公司法)规范上市公司配股的通知》、161号文件《上市公司办理配股申请和信息披露的具体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四号)》等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上海市第九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1995年3月22日通过了1994年度配股方案,并经1995年4月28日第二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5)054号文批准及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5)32号文复审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说明书中不存在任何重大的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股发行的有关机构
1.本次配股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上海黄浦路15号
电话:021-3068888
传真:021-3063076
2.发行人:上海市第九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乐富根
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50号
电话:021-2536350
传真:021-2539980
联系人:徐金龙
3.主承销商: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99号
电话:021-3298740
传真:021-3298740
4.股份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地址:上海闵行路67号
电话:021-3566657
传真:021-5359066
5.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
地址:浦东大道21号
电话:021-2586056
传真:021-2553955
联系人:俞云鹤
6.会计师事务所: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高安路18弄20号
电话:021-4375544
传真:021-4331400
联系人:朱建弟
三、本次配售方案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配股发行量:1445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每股发行价:3.80元
2.配股比例:每10股配3股
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预计可募集资金额为5491万元,扣除本次配股的承销费60.40万元和交易手续费21.96万元,预计本公司实际可得配股款为5408.64万元。
4.股权登记日:1995年9月8日
除权日:1995年9月11日
5.承销方式:代销。如在规定缴款期内未办理缴款手续,其配股权作自动放弃。
6.国家股东及法人股东出让配股权的承诺: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提议,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沪国资企[1995]42号文及本公司第二届股东大会的决议,同意将国家股股东所配股份755万股和法人股股东所配股份120万股的配股权转让给社会公众股东。国家股将以现金配股145万股,法人股将以现金配股50万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国务院就国家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作出新的规定以前,由国家拥有和法人持有的本公司配股权出让后,受让者由此增加的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7.持股5%以上股东转让配股权情况
股东名称 现持股(万股) 转让配股权数(万股)
国有股 3000 755
8.本次配售前后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若配股全部被认购)
数量单位:万股,每股面值:1元
本次变动前 送股 本次配股增加数 本次变动后
1.尚未流通股份
国家拥有股份 3000 600 145 3745
法人持有股份 750 150 50 950
国家、法人股份转配部分 875 875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3750 750 1070 5570
2.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1250 250 375 1875
已流通股份合计 1250 250 375 1875
3.股份总数 5000 1000 1445 7445
(注:送股系本公司1994年度利润分配)
四、 训股票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5年9月11日-1995年9月22日
2.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公司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2)国家股、法人股股东认购配股部分请到发行人公司本部三楼办理缴款手续。
3.缴款办法:
(1)公众股股东认购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时,填写“九百配股”买入单,每股价格3.80元,配股数量限额为其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社会公众股配售比例(30%);
(2)公众股股东认购国家股、法人股股权转配部分时,填写“九百转配”买入单,每股价格4.10元,(其中0.30元为国家股、法人股股权转让费),配股数量限额为其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国家股、法人股转配比例(70%);
(3)国有股、法人股股东认购配股部分请到发行人公司本部三楼证券部办理缴款手续,每股价格与社会公众股东配股价相同。
4.如在规定缴款期内未办理缴款手续,其配股权作自动放弃。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375万股将于1995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交易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国务院就国家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作出新的规定以前,由国家拥有和法人持有的本公司配股权出让后,受让者由此增加的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增资配股1445万股,预计募集资金5491万元(未扣除费用),将主要用于下述项目:
1.市百九店精品商厦
该项目经市财办沪府财贸(93)第144号文批准列入商业发展“八五”计划的重点项目,已于1992年底开工,94年完成主体结构建造,目前尚需投入2000万元进行内部装修,95年10月可望竣工。投入营运后,预计年销售额可超过3亿元,年增利润1000万元。
2.威海商厦
该项目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以静府复(1993)第153-155号文批准立项,建成后将成为石门路服饰街和威海路汽配街上规模最大的商场。年内尚需继续投入4000万元,计划98年投入营运。预计年销售额可超过4亿元,年增利润1300万元。
以上2个项目共需追加投资6000万元,本次增资配股预计可筹资5491万元,资金缺口拟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七、风险因素及对策
将本次配股所募集到的资金安全、及时地应用于本公司的发展项目,在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的同时,为全体股东开辟稳定、实惠的收入来源是本公司资金运用的基本原则。
投资者在评估本公司本次配售的股票时,除本配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
1.经营风险及对策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商品更新换代加快,消费需求变化增大 。本公司将进一步转换经济机制,健全经营决策体系,确保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同时及时掌握市场信息,组织适销对路的优质商品供应市场。
2.市场风险及对策
本公司为商业企业,属国家政策鼓励大力发展的行业,但市场竞争激烈,近两年来,新开了一批中外合资、合作的大型百货商店,消费必然分流。公司将坚持优质服务,向特色发展,扩大现有规模,形成融购物、娱乐、餐饮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商场。
3.资金风险及对策
本次配股,由于国家股、法人股转配部分暂不能上市,可能不能全部配足。为此,本公司将积极与银行部门根据募集资金的情况,争取适当的信贷资金或采取融资方式,解决投入项目资金的不足,确保项目的资金投入。
4.股市风险及对策
股票市场变化莫测。影响股市变化因素很多,有国民生产总值、货币供应量、银行利率、通货膨胀等经济因素,国际政治活动和政府政策、法规等政治因素,股票交易量和交易方式等技术因素,投资者心理状况等因素,以及其他不明朗的因素。
配股说明书备查文件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正本;
2.本次配股之前最近的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3.公司一九九四年度报告正本;
4.本次配股的承销协议书(草案)。
上海市第九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