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九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1997年度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市第九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配股方案已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同意,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董事会关于此次配股申请获准的公告已刊登在1997年12月18日的《上海证券报》第七版上,《配股说明书》已刊登在1997年12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 第十版和《中国证券报》第八版上。现将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一.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5元
二.配股比例:按现有股本每10股配1.875股,转配1.782股,转让费每股0.20元。
三.股权登记日:1998年1月7日。
四.除权基准日:1998年1月8日。
五.配售股票的认购办法:
1.配股交款起止日期:1998年1月8日起至1998年1月21日止。(期内 证券商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不再安排补交款工作。
2.缴款地点:
社会公众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磁卡,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各会员公司营业柜处办理缴款手续。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的缴款到上海市唐山路218号302室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或上海市万航渡路50号上海市第九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办理。
3.本次上海九百股份配股交易代码:700838
4.本次上海九百股份转让交易代码:710838
5.本次上海九百股份转配交易代码:701838
6.本次上海九百股份转转交易代码:711838
7.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截止1998年1月21日,未被认购的股份由承销商负责包销。详细情况 参阅1997年12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本公司1997年度配股说明书。
上海市第九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