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 2022-042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十二次临时
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以书面、微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9 人,实到 9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投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易连生物工程(杭州)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易连生物”)竞得位于建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建政工出【2021】3 号的土
地使用权。2021 年 5 月 27 日和 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第一次
临时董事会、监事会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新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建德市上述地块投资不低于人民币 6 亿元新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上述事项详见公告(临 2021-044、046、047、048、052)。
鉴于公司决定放弃向医药大健康方向转型,并已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
十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资产处置的议案》,处置了位于建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园五马洲地块 106,625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相关事项公司已发布公告(临 2022-037、039)。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宗地块相关权属注销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已收到补偿款人民币 4,073 万元。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投资建德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由于内外部客观环境已发生变化,综合考虑国内经济状况及资本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全面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过充分深入论证和审慎分析,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公司关联董事李文德、陈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终止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
项的公告》(临 2022-044)。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2022 年 8 月拟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2 年 8 月拟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基础,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制度,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