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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龙实业:第六届第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06-12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0-018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七次监事会通知于
    2010 年6 月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0
    年6 月1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 人,实到3 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超过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长马凤英
    女士主持,会议经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收购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
    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本次会议对《关于收购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界龙
    艺术印刷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进行审议。同意公司收购上海
    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100%股权,收
    购价格为人民币40,626,311.00 万元。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由于本次交易对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
    东,其持有本公司26.21%股权。因此,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收购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
    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24463 号》审计报告、上海银信汇业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沪银信汇业评字[2010]第A128 号》评估报告书2
    中的评估价格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同时交易双方同意:于本公司支
    付股权转让款达到本次股权转让款总额60%当月的最后一日(以下简
    称“购买日”)对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进行审计。上海界龙艺
    术印刷有限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至购买日产生的期间损益全部归股权
    转让前的原股东享有或承担,自购买日以后产生的损益全部归股权转
    让完成后的新股东享有或承担。并且双方同意:根据评估基准日至购
    买日期间内产生的损益对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作相应调整, 即该股权
    所对应的期间损益应当相应的调增或者调减股权转让价格。为此本次
    交易行为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上海界龙金属拉丝有限
    公司等四家企业股权于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次会议对《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上海界龙金属拉丝有限公司
    等四家企业股权于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进行
    分类表决,分别同意公司转让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界龙金属拉丝有限
    公司100%股权、上海界龙纺织器材厂100%股权、上海界龙远东钢
    丝厂100%股权、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界龙怡钢包装器材有限公司55
    %股权于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人民币
    35,430,351.00 元、2,350,785.00 元、5,780,574.00 元、2,204,702.00 元。
    1、审议通过公司转让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界龙金属拉丝有限公
    司100%股权于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转让下属全资企业上海界龙远东钢丝厂100%
    股权于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转让下属全资企业上海界龙纺织器材厂100%3
    股权于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审议通过公司转让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界龙怡钢包装器材有
    限公司55%股权于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由于本次交易对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
    东,其持有本公司26.21%股权。因此,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监事会认为:上述四家单位股权转让价格主要以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24457、24458、24459、
    10285 号》审计报告、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银
    信汇业评字[2010]第A130、A133、A134、A129 号》评估报告书中的
    评估价格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同时交易双方同意:于上海界龙集团
    有限公司分别支付每个企业股权转让款达到本次股权转让款总额
    60%当月的最后一日(以下简称“购买日”)对前述四家企业分别进行
    审计。该四家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购买日产生的期间损益全部归股权
    转让前的原股东享有或承担,自购买日以后产生的损益全部归股权转
    让完成后的新股东享有或承担。并且双方同意:根据评估基准日至购
    买日期间内产生的损益对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作相应调整, 即该股权
    所对应的期间损益应当相应的调增或者调减股权转让价格。为此本次
    交易行为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