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5-003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预镀镍材料购销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业务说明
近日,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热)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九天)与国内某著名精密结构件生产企业及乐通精密零部件(滁州)有限公司签署了购销合同,为其生产 100 吨预镀镍钢带(合计),上述客户为北美知名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电池材料供应商。
本合同是公司动力电池用预镀镍材料的首次量产合同,标志着客户对公司预镀镍材料研发与制造能力的认可。公司将全力配合客户,做好后续量产合同落地,提升月度供应量,并择机扩张产能。
2.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本合同无法全部履行;
(3)本次合同的总金额较小,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
绩没有重大影响。
(4)本公告中若涉及目标、计划等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目标、计划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九天与国内某著名精密结构件生产企业及乐通精密零部件(滁州)有限公司签署了相关购销合同。根据上述合同,东方九天为国内某著名精密结构件生产企
业生产 50 吨预镀镍钢带,交货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31 日;东方九天为乐通精密零部件(滁州)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生产 50 吨镍预镀镍钢带,交货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5 日。
上述合同是公司,也是国内企业使用国内电池钢基带为原料生产动力电池用预镀镍材料的首次量产合同,标志着市场对公司预镀镍材料研发与制造能力的认可,对公司推动转型升级具有积极意义,符合本公司制定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标准。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简介
(一)合同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1.乐通精密零部件(滁州)有限公司
(1)乐通精密零部件(滁州)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乐通精密零部件(滁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MA2PHDR118
法定代表人:CHOIJUNYOUNG
成立日期:2017 年 10 月 12 日
注册资本:800 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清流东路 2861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高新技术金属材料,环保型新材料研发与制造,包含汽车电池配件、家电配件及电子产品配件、冷却板及金属材料加工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乐通精密零部件(滁州)有限公司没有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乐通精密零部件(滁州)有限公司是精密结构件的专业制造公司,专门为某国际著名电芯生产企业提供精密钢构件产品,是北美知名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电池材料供应商,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2.国内某著名精密结构件生产企业基本信息
(1)主要经营范围:锂电池结构件、模具、五金制品、塑胶制品、汽车配件的制造、销售等。
(2)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国内某著名精密结构件生产企业发生的类似交易情况如下: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 营业收入金额(元)(不含税) 占同类产品当年销售比例
2022 0 0
2023 24,455.21 0.21%
2024 239,499.24 1.04%
(3)履约能力分析
国内某著名精密结构件生产企业是精密结构件行业的国内上市公司,为国内外诸多电芯企业提供精密钢构件产品,是北美知名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电池材料供应商,其营业收入及生产规模都处于行业前列,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乐通精密零部件(滁州)有限公司销售合同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预镀镍钢带
(2)产品数量:50 吨
(3)产品交期:2025 年 4 月 15 日
此外,合同还对产品定价、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交货地点和方式、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负担、合理损耗计算方法及质量异议处理、结算方式及期限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国内某著名精密结构件生产企业购销合同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预镀镍钢带
(2)产品数量:50000KG
(3)产品交期:2025 年 3 月 31 日
此外,合同还对产品定价、技术标准、订单处理与交货、包装及单重与计重标准、财务结算、品质异议处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本合同无法全部履行;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本次合同的总金额较小,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
没有重大影响。
4.本公告中若涉及目标、计划等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目标、计划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与经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41.06亿元相比,合同总金额占比较小,根据相关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是公司,也是国内企业使用国内电池钢基带为原料生产动力电池用预镀镍材料的首次量产合同,标志着市场对公司预镀镍材料研发与制造能力的认可,对公司推动转型升级具有积极意义。
2.公司将全力配合客户,做好后续量产合同落地,提升月度供应量,并择机扩张产能。
七、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及进展情况。
八、备查文件
1.乐通精密零部件(滁州)有限公司《销售合同》文本;
2.国内某著名精密结构件生产企业《购销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