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 2022-046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股权收购意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原股权收购意向内容概述
2022 年 2 月 28 日,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自然人朱伟卿及上海宝碳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碳”或“标的公司”)签署《关于收购上海宝碳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上海宝碳不低于30%的股权,上海宝碳实际控制人朱伟卿将积极配合、促成上海宝碳其他股东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宝碳部分股权,以满足上市公司的需求。各方同意,预计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整体估值不低于 4.5 亿,最终交易价格以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等资料为基础,经各方协商并另行签署正式交易协议确定。
该《意向书》签订后,公司立即开展相关尽职调查等工作。因上海疫情影响,《意向书》中约定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工作无法如期开展,经双方协商,2022 年 6 月,公司与上海宝碳签署《谅解备忘录》,同意对《意向书》中约定
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将《意向书》约定的排他性锁定期由 2022 年 3 月 31 日调
整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将《意向书》约定的完成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工作时间
由 2022 年 3 月 31 日调整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除上述条款调整之外,其他条款
继续有效。
上述事项公司在《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2-013),和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相关情况。
二、终止股权收购意向的原因
综合考虑国内经济状况及上市公司自身情况,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此次股权收购意向。经公司与朱伟卿、上海宝碳(以下统称“各方”)协商一致,签署了《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除《意向书》项下“第 9条保密”条款、“第 10 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外,各方不再享有《意向书》项下的权利,亦无须履行《意向书》项下的义务。各方除仍应遵守并履行《意向书》“第 9 条保密”条款之相关义务外,于《意向书》下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均不存在违约情形,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或补偿责任。本《终止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
三、终止收购意向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股权收购意向尚未签订正式交易协议,本次终止收购意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亦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寻求适合公司转型发展的优质项目,提高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提升股东投资价值。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