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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龙实业:第六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9-12-30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09-017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五次董事会通知于
    2009 年12 月2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09
    年12 月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 人,实到9 人;
    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费屹立先生
    主持。会议经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
    公司下属项目公司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吸收上海界龙集团有
    限公司投资开发扬州市维扬区366 号地块的议案》;
    1、为进一步加快扬州市维扬区366 号地块项目的开发,公司同
    意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属项目公司扬州界
    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吸收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并由上海界龙
    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
    万元,与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按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共同开发该
    地块。
    2、公司同意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放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
    币2,000 万元的优先出资权。
    3、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增资前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
    构变化情况:
    增资前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单位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3,000 万元 现金 100%
    合计 3,000 万元 100%
    增资后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2
    单位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3,000 万元 现金 60%
    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 2,000 万元 现金 40%
    合计 5,000 万元 100%
    4、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增资前后董事会及监事成员保持
    不变。
    因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吸收其增资
    为关联交易,为此关联董事费屹立、沈伟荣、高祖华、龚忠德4 人回
    避表决并不进行投票。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人向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界龙
    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属项目公司上海界龙日月置业有限公司购买房
    屋的议案》。
    1、基于关联购房人所购屋房所在地上南路地区的商业商品房市
    场销售价格为22,500 元/㎡,经上海界龙日月置业有限公司各方股东
    讨论并召开董事会讨论决定以市场价22,500 元/㎡销售。关联自然人
    费屹立先生、马莉女士、费屹豪先生、高晓兰女士、史卫宇先生、高
    晓琳女士分别于今年第二季度及第四季度分别订购其中四套商业商
    品房。截止至2009 年12 月27 日,费屹立先生、马莉女士共同支付
    定金200 万元,费屹豪先生支付定金200 万元,高晓兰女士、史卫宇
    先生共同支付定金208 万元,高晓琳女士支付定金200 万元。正式购
    房协议尚未签订。因该交易均以市场价格进行,经表决同意公司下属
    控股子公司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属项目公司上海界龙日月
    置业有限公司以单价22,500 元/㎡向关联自然人费屹立先生、马莉女
    士、费屹豪先生、高晓兰女士、史卫宇先生、高晓琳女士出售由其开
    发建造的商业商品房。本议案进行分类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以单价22,500 元/㎡向本公司董事长费屹立先生及其
    配偶马莉女士出售位于浦东新区上南路3113 号的商业商品房一套,3
    面积194.06 ㎡,总价人民币4,366,350 元,资金自筹。
    因公司董事长费屹立先生为本议案关联人,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并不进行投票。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同意以单价22,500 元/㎡向本公司董事长费屹立先生之弟
    弟费屹豪先生出售位于浦东新区上南路3115 号的商业商品房一套,
    面积191.59 ㎡,总价人民币4,310,775 元,资金自筹。
    因公司董事长费屹立先生为本议案关联人,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并不进行投票。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同意以单价22,500 元/㎡向本公司董事高祖华先生之女儿
    高晓兰女士及其配偶史卫宇先生出售位于浦东新区上南路3111 号的
    商业商品房一套,面积194.06 ㎡,总价人民币4,366,350 元,资金自
    筹。
    因公司董事高祖华先生为本议案关联人,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
    不进行投票。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同意以单价22,500 元/㎡向本公司董事高祖华先生之女儿
    高晓琳女士出售位于浦东新区上南路3105 号的商业商品房一套,面
    积191.59 ㎡,总价人民币4,310,775 元,资金自筹。
    因公司董事高祖华先生为本议案关联人,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
    不进行投票。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