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业网点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资产重组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已于2001年5月3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世界(集 团)有限公司注入资产的议案》和《关于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华联(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置换商业网点部分资产的议案》(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01年5 月31日《上海证券报》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的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作出有关购 买或出售资产决议九十日后仍未完成有关手续的,应立即将实施情况报告证券交易所 并公告。现将本公司资产重组有关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重组中已完成的工作:
⒈此次资产重组中由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注入本公司的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有限公司整体资产、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已于2001年7月6日完成 产权交易。上海产权交易所于2001年7月6日出具了产权转让交割单。相关内容详见2001年7月11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公告。
⒉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107,462,484.42元、华联(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2,605,845.21元收购本公司部分流动资产和长期投资。前述资金110,068,329.63元现已全部到位。
二、资产重组中尚未完成的工作及原因:
⒈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有限公司、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尚未完成。因本次资产重组牵涉面较广,须履行的审批手续较多,故而需要较长时间, 至今未能办理完毕上述手续。本公司已派遣专人负责办理上述二公司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⒉此次资产重组注入本公司的南京东路616号房产的过户手续尚未完成。根据房 地产权证过户手续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办理过户手续的过程中须缴纳土地出让金及 其他各项税费,由于上述费用数额巨大和本公司此次资产重组的特殊性,本公司已依据政策向有关部门提出豁免及减免上述费用的申请,经过有关部门协调,日前本公司刚取得豁免及减免上述费用的政策,现在正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协调,力争早日完成过户手续。
三、对资产重组中尚未完成的工作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在2001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述尚未完成的工作,并及时公告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的要求,上 述资产过户手续完成后,本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实施结果出 具法律意见书,并将该法律意见书与过户手续完成情况一并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商业网点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