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编号:临2021-016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申请银行贷款及综合授信额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上午9:00,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申请银行贷款及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2021 年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人民币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信用贷款;通过持有的票据、应收账款等资产的资产质押贷款;资产抵押贷款、应收账款保理等形式的流动资金贷款。上述贷款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贷款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融资合同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此外,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信用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合计 35.40 亿元。综合授信的融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贴、保函、法人信用、国内贸易融资、低风险授信业务等。在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明细如下:
申请银行明细及授信情况表
单位:万元
申请授信单位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 保证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150,000 一年 信用
兴业银行哈尔滨哈药路支行 84,000 一年 信用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 中国银行哈尔滨新区支行 50,000 一年 信用
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河图支行 30,000 一年 信用
中国民生银行哈尔滨群力支行 40,000 一年 信用
合计 354,000
上述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在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业务时仍需另行与银行签署相应合同。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