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18-044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65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86584.83万股的0.75%。其中,首次授予590万股,占授予总
量的90.77%,约占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68%;预留60万
股,占授予总量的9.23%,约占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7%。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谭忠豹
股票代码 600809
股票简称 山西汾酒
注册资本 86,584.83万元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1994年1月6日
注册地址 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
办公地址 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1123599660
汾酒、竹叶青酒及其系列酒的生产、销售;副产品酒糟、
生产用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的销售;酒类高新技术及产品
经营范围 研究、开发、生产、应用;投资办企业及相关咨询服务;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营业收入 6,037,481,699.12 4,404,948,311.55 4,128,558,454.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44,101,731.03 605,125,960.75 520,602,935.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942,646,074.07 602,802,283.73 519,068,032.75
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6,452,001.32 585,922,001.60 427,832,561.62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36,179,627.43 4,760,065,136.37 4,424,730,318.83
总资产 8,939,785,369.10 7,416,626,615.44 6,706,626,658.02
期末总股本 865,848,266 865,848,266 865,848,266
主要财务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9 0.6989 0.60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9 0.6989 0.60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1.0887 0.6962 0.5995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04 13.24 12.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19.02 13.20 12.48
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谭忠豹 董事长
2 陈朗 副董事长
3 刘卫华 董事
4 韩建书 副董事长
5 杨建峰 董事
6 常建伟 副董事长、总经理
7 李明强 董事
8 高明 董事
9 杨波 董事
10 侯孝海 董事
11 杜文广 独立董事
12 李玉敏 独立董事
13 王朝成 独立董事
14 樊三星 独立董事
15 贾瑞东 独立董事
16 王超群 独立董事
17 张远堂 独立董事
18 双立峰 监事会主席
19 宋亚鹏 监事
20 李沛洁 监事
21 武爱民 监事
22 武爱军 职工监事
23 赵海根 职工监事
24 王普向 职工监事
25 宋青年 副总经理
26 武世杰 常务副总经理
27 李俊 副总经理
28 赵玲 副总经理
29 杜小威 总工程师
30 马世彪 总会计师
31 郝光岭 总经理助理
32 高志峰 总经理助理
33 王涛 董事会秘书
34 武爱东 总经理助理
35 杨翔 总经理助理
二、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定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65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86584.83万股的0.75%。其中,首次授予59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90.77%,约占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68%;预留6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9.23%,约占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7%。
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依据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公司其他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涉及的公司标的股票总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