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1998年5月29日在《上海证 券报》刊登了配股说明书,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就该配股说明书所载之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配股的价格:每股人民币8.00元
二、配股比例:以现有股本17550万股按10:2的比例配售(如按1997年5月送、转增股本11700万股10:3的比例配售)。
三、股权登记日:1998年6月11日
四、除权基准日:1998年6月12日
五、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1998年6月12日至1998年6月25日止(期间证券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配售股票的认购办法:
1.缴款地点:
(1)社会流通股和内部职工股股东可在认购时间内凭身份证、股东 帐户卡在上海证券交易的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2)法人股股东可在认购时间内到公司财务部办理缴款手续;
2.缴款办法:
(1)社会流通股东认购配股时,填写“轻纺城配股”,代码为700790,每股价格8.0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 数乘以配售比例(10:2)后取整数,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惯例办理。
(2)内部职工股股东认购配股时,填写“轻纺城职配”,代码为702790,每股价格8.0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日持有的股份数 乘以配售比例(10:2)后取整数,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惯例办理;
七、本次获配股票可流通部分的上市日期另行公告。
八、国有法人股股东的配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国务院就国家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作出新的规定以前,暂不上市流通。
九、投资者如在规定缴款期内未办理缴款手续,其配股权作自动放弃。
十、详细情况请参阅1998年5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刊登的配股 说明书。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