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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85:新华百货关于购买宁夏共享地产有限公司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9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5-022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购买宁夏共享地产有限公司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宁夏共享地产有限公司之全
       资子公司宁夏东桥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7850万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购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交易概述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宁夏共享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享地产“)之全资子公司宁夏东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桥投资”)100%的股权,经双方协商,交易价格为7850万元。本股权购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经营层与共享地产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名称:宁夏共享地产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心南街199号
    法定代表人:霍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 4252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旅游景点建设开发、房屋租赁等。
    成立日期:2002年1月7日
    共享地产与本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宁夏共享地产有限公司于2002年1月7日注册成立, 2006年12月21日
改制,成为宁夏共享集团控股的股份制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宁夏共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878万元,占总资本67.69%,黄欣林、杨斌等自然人出资1374万元,占总资本32.31%。
    宁夏共享地产有限公司是集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于一体的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近三年公司主要业务以房地产开发项目为主,截止2014年年底,共享地产公司已完成总投资额 6.6亿多元,累计开发建筑面积约5.6万平方米,竣工5.3万平方米。截止2014年底经审计,其资产总额为45238.40 万元,资产净额为8308.68万元,销售收入 17490.47万元,实现净利润1268.03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为共享地产持有的东桥投资100%股权
    公司名称:宁夏东桥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银川市解放东街229号
    法定代表人:霍飞
    注册资本:4680万元
    公司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640100200074603
    宁夏东桥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18日,是宁夏共享地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对商业、房地产业、服务业、房屋租赁投资,宁夏东桥投资有限公司最近几年未对商业、房地产业、服务业进行投资,仅将其名下的房产进行租赁,有少量的房屋出租收入。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328.66万元,负债总额29.89万元,净资产额为4298.7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85.35万元,净利润37.09万元。
    2、本次交易实施后,东桥投资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东桥投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涉及诉讼、仲裁等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截止本公告日,东桥投资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其他事项。
    3、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中联资产评估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对共享地产拟转让所持有的东桥投资100%股权项目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5]第406号评估报告,在报告中提示: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宁夏东桥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并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宁夏东桥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4328.66万元,评估值8846.80万元,评估增值4518.14万元,增值率104.38 %。负债账面值29.89万元,评估值29.89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4298.77万元,评估值8816.91万元,评估增值4518.14万元,增值率105.10 %。
    具体引起评估增减值项目及其主要原因如下: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4519.01元,增值率110.69 %。
    (1)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是被评估企业于2010年12月9日购买的破产企业(宁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当时购置价格为4511.40万元,即本次评估的账面原值,购置价格比当时正常交易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低。
    (2)自2010年以来银川市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尤其是营业和办公用途的商品房交易价上涨幅度更大,本次评估时企业所拥有的办公楼和营业用途的综合楼评估增值较大。
    (3)本次评估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法,并采用加权平均确定评估值,根据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网信息显示,银川市基准地价基准日为2010年,商业用地地价指数为195,而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2月31日,商业用地地价指数为268,银川市城市商业用地定基指数为1.3744,增长37.44%。委估宗地位于银川市商业二级地区域内,今年来,该区域商业用地可供出让的土地很少,出让价格整体涨幅较大。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3905.04万元,账面值包含在房屋中。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通过本购买事项后,授权经营层签订相关协议;
    2、综合考虑东桥投资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经双方协商,交易价格在参照净资产评估值8816.91万元的基础上有一定幅度的折让,确定成交价格为7850万元;
    3、双方约定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并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公司向共享地产支付本次转让总价款的50%,待东桥投资的工商登记过户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共享地产支付剩余50%股权转让款。
    五、本次购买股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宁夏东桥投资有限公司虽然仅有少量的房屋出租收入,但由于其所属地块位于解放东街与清河街交叉以北区域,该地块是未来解放东街唯一能够进行商业开发的地块,该地块区域周边尚无较有规模的零售综合店铺,竞争态势较为缓和,该地块周围遍布较密集的居民住宅小区,有较充足的消费人流基础,且交通便利,后续该地块的综合利用将对公司解放东街商业网店的建设布局起到积极作用,符合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需要。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联资产集团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