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42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7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1号新余钢铁股份有
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
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74,898,09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3.6872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
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文勇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774,898,09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774,873,692 99.9986 24,400 0.0014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774,873,692 99.9986 24,400 0.0014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774,873,692 99.9986 24,400 0.0014 0 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774,898,09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774,898,09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调整新余钢铁股份有 2,789,9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 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 2,765,500 99.1254 24,400 0.8746 0 0.0000
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
3 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 2,765,500 99.1254 24,400 0.8746 0 0.0000
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 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 2,765,500 99.1254 24,400 0.8746 0 0.0000
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
措施的说明(修订稿)》的
议案
5 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 2,789,9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
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 2,789,9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世扬、刘喜扬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