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9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137,060,37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193,220,374股的70.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司2002年实施配股的有关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配股资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本次配股的实际情况,会议认为:公司2002年度提出配股申请符合现行配股政策规定,同意提出2002年配股申请。
137,060,374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02年实施配股具体方案的议案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137,060,374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2.配售对象:实施配股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137,060,374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3.配股比例及配股总数:以公司200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93,220,3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应配售股份为57,966,112股。其中发起人法人股股东持股137,060,374股,可配股份为41,118,112股;社会公众股东持股5,616万股,可配股份为1,684.8万股。经征询发起人国有法人股持有人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江西金世纪冶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冶金供销公司和发起人外资股东香港巍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意见,均已承诺放弃配股权。
137,060,374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4.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1)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定为配股说明书刊登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70%至90%之间。
137,060,374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2)配股价格定价依据
A.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B.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及对未来趋势的判断;
C.配股价格不低于公司200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公布的每股净资产;
D.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137,060,374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5.配股募集资金用途及额度: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四个项目:
(1)铝包钢绞线及钢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额4,950万元;
137,060,374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2)线缆设备制造技改项目,投资额2,120.4万元;
137,060,374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3)合资组建上海赛新电力光缆有限公司(暂定名)项目,投资额860万元;
137,060,374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4)对新余新华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增资,用于新建16000m3/h制氧机工程和氧、氮、氩贮存输运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额8,000万元。
持股数为83,527,105股的关联股东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53,533,,269股赞成,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上述项目共需资金15,930.40万元,本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若大于上述项目资金需求量,剩余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若存在缺口,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完成上述项目投资。
137,060,374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6.配股有效期限:本次配股决议自公司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137,060,374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02年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1.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配股预案的范围内,决定本次配股的配售价格、配售数量、配售方式及其他相关事宜。
137,060,374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2.签署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137,060,374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3.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作适当调整。
137,060,374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4.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37,060,374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5.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项。
137,060,374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02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的议案。
1.铝包钢绞线及钢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经赣经贸投资字〖2002〗116号文批准。
137,060,374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2.线缆设备制造技改项目,该项目经赣经贸投资字〖2002〗115号文批准。
137,060,374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3.合资组建上海赛新电力光缆有限公司项目。
137,060,374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4.对新余新华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用于新建16000m3/h制氧机工程和氧、氮、氩贮存输运系统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分别经赣经贸投资字〖2002〗106号、107号文批准。
持股数为83,527,105股的关联股东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53,533,,269股赞成,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1.《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137,060,374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2.《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37,060,374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会议由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杨爱林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与会人员的资格和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