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盛(福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
关于召开1998年度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运盛(福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二次董事会于1998年1月15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3人,实到11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1998年配股预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向全体股东以1996年底股本数10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股(按现行股本13000万股 计算,按每10股配2.307股的比例配股)。本次配售股份总额为3000万股,向法人股东配售2193.75万股,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806.25万股,配股价 格浮运范围为每股6元-9元。本次配股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起一 年内有效。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1)与苏州吴县市供水公司合作建设吴县市供水厂,项目总投资11788万元,本公司拟投入6000万元。该地区供 水紧缺,投资该项目市场广阔,收益稳定。(2)投资建设上海运盛花园住 宅小区,该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1.8亿元,本公司拟投资9000万元。小区 位于上海市内环线内侧,地理位置优越,市场前景看好。本配股方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福建省证券办出具意见书,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二、会议决定于1998年2月15日上午9时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1998年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主要会议议程:审议公司1998年度配股预案。
2、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1998年2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 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股东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
3、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有关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有效股权凭证、股东帐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地点: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1楼
(3)登记时间:1998年2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4)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5)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电话:0591-7542845-368
运盛(福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一九九八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