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盛(福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运盛(福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配股缴款工作将于11月5日开始,至11月18日结束,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将本公司配股缴款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配股比例及对象:以公司现有股本为基础,按10:2.307的比例进行配售,不足一股的按四舍五入的原则办理,配售对象为1998年1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8.00元。
3、股权登记日:1998年11月4日
4、除权基准日:1998年11月5日
5、配股缴款起止日:1998年11月5日至11月18日(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6、缴款地点:社会公众股东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在公司办理。
7、缴款办法:社会公众股认购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时,填写“运盛配股”,股票代码“700767”,每股价格人民币8元。配股数量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配售比例后四舍五入取整数。法人股及内部职工股配股缴款按公司指定的方式办理。
8、本次获配股股票流通部分的上市日期另行公告,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配股的详细情况,请查看刊登记在1998年10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运盛(福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