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4(A股) 900934(B股) 编号:临2014-001号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A股) 锦江B股(B股)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锦江都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与PT. MARINDO INVESTAMA
签署《锦江之星连锁酒店品牌授权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锦江都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系授权人,以下简称“锦
江都城”)于2014年1月15日与PT. MARINDO INVESTAMA(系被授权人,公司注
册地为印度尼西亚)签署了《锦江之星连锁酒店品牌授权经营合同》。
二、经营合同的主要内容
1、授权区域: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境内
2、授权经营期限:
合同期限为十五年,自2014年1月15日起至2029年1月14日止,双方可
根据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延期。
若PT. MARINDO INVESTAMA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六个月向锦江都城提出书
面申请要求延期的,在PT. MARINDO INVESTAMA全面遵守合同义务及各项承诺的
情况下,锦江都城应同意将合同期限延长十年。
3、独家授权:
锦江都城授予PT. MARINDO INVESTAMA在授权区域内经营锦江之星(Jinjiang
Inn)连锁酒店的独家权利和许可,PT. MARINDO INVESTAMA根据合同约定的授权
经营期限内发展任务指标可发展自己的自营店和加盟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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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品牌的授予与使用:
锦江都城有权将授权商标、授权品牌、品牌标识转授权予第三方。锦江都城
许可PT. MARINDO INVESTAMA在授权区域内使用授权商标命名自营店和加盟店的
店名,并提供“锦江之星”品牌经营管理的技术规范,帮助PT. MARINDO INVESTAMA
达到统一经营的品牌标准。
5、发展任务计划:
在授权经营期限的十五年及续期的十年内,PT. MARINDO INVESTAMA应总共发
展不少于100家门店。其中,前三年不少于5家门店或500间标准客房,前五年
不少于10家门店,前十五年不少于30家门店。
6、品牌授权经营相关费用:
锦江都城将收取品牌授权费、酒店软件使用及维护费、持续品牌使用费、中
央渠道费等相关费用。
PT.MARINDO INVESTAMA可执行的加盟收费标准应参照授权品牌在中国境内的
加盟费用标准。
PT.MARINDO INVESTAMA是一家印度尼西亚的酒店管理公司,同时也是金锋集
团的主要投资者。此次与PT. MARINDO INVESTAMA的合作,有利于“锦江之星”
品牌在海外市场的拓展,提升该品牌的海外知名度,同时亦可更好地服务于中国
出境游客。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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