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0年8月9日在公司137#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七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秉强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00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二、公司前次募股资金使用及效益情况的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8]36号文批准《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七年配股方案》,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扣除配股费用296万元,实际净募集资金9,684.77万元于1998年6月29日收讫,并经大连会计师事务所内验字(1998)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投资64厘米“R”型彩枪金属零件生产线项目,实际投入34,891,
692.40元;
(2)投资73厘米“D”型彩枪金属零件生产线项目;实际投入25,289,
005.46元;
(3)其余36,667,004.94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董事会认为,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正常,使用效果较好,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已履行了法定程序,在公司1999年报、2000年中报及有关公告中,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变更情况及进展情况进行了相应的披露。
三、公司配股资格自检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会议对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1999]12号文《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公司配股资格进行了逐项检查,认为公司2000年度申请配股符合现行配股条件的要求,公司具备配股资格。
四、公司2000年度增资配股预案:
1、配股比例和本次配售股份总额
以1999年末总股本24802.65万股为基数,以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总额7,440.795万股。其中:国家股股东可配售4,212万股,社会法人股可配售273.375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2,955.42万股。
2、配股价格及定价方法
本次配股价格拟定为每股12--15元。本次配股价格确定的主要依据是:
(1)不低于配股前每股净资产;(2)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股价、市盈率;(3)募集资金所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4)与配股主承销商充分协商一致的原则。
3、配股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配股方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有效。
4、配股募集资金投向(1)投资彩色显象管电子枪用金属零件及组件技术改造项目;(2)投资64CM飞利浦型彩枪金属零件及组件生产线项目;
(3)投资大显网络系统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产品(电缆调制解调器)项目;
(4)投资大连大显精密轴二期技术改造项目。
配股募集资金如有不足,项目资金缺口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配股募集资金如有剩余,则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具体事宜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处理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具体确定配股价格;(2)制作本次配股申报材料;(3)聘请有关中介机构;(4)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5)依据本次配股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股份总额”和“股权结构”等相应条款;(6)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配股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初审,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五、关于2000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向及可行性的报告:
1、《彩色显象管电子枪用金属零件及组件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额为19936万元,建设周期为3年,新增后年生产彩管(含CDT)电子枪金属零件及组件能力可达3280万套,达产后年销售收入为88885万元,税后利润8150.8万元。该项目已经国家信息产业部信部规(2000)574号文同意。
2、《64CM飞利浦型彩枪金属零件及组件生产线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额为2600万元,建设周期为1年,年生产能力达150万套,可新增销售收入为1673万元,新增利润441万元。该项目已经大连市经济委员会大经发(2000)152号《关于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
64CM飞利浦型彩枪金属零件及组件生产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
3、《大连大显网络系统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产品(电缆调制解调器)
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额为12000万元,建设周期为1年,年生产能力为50万台,达产后年销售收入为86000万元,新增利润12000万元。该项目是大连市国家重点技术改造“双高一优”项目,已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批;
4、《大连大显精密轴二期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技改投资2994万元,完成后大连大显精密轴新增生产能力
3亿支/年,建设周期1年半,达产后销售收入4400万元,达产年税后利
润1154万元。该项目是大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已报大连市审批。
本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论证,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投资上述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能力和市场占有率,能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所以,进行上述项目投资是可行的。
六、关于召开2000年度第十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00年9月19日召开二OOO年度第十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O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