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746 沪市 江苏索普


首页 公告 600746:江苏索普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600746:江苏索普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0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19-045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集团”)计划于 2019 年 5月2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拟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 9 元/股。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索普集团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增持 3,079,100 股,成交均价 6.52 元/股,合计增持金额 2,008.72 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增持主体实际增持未达区间下限的 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索普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67,954,942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54.81%。本次增持后,索普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71,034,042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55.82%。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收到控股股
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9-038”),索普集团将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
的认可,拟在未来 6 个月内(自 2019 年 5 月 20 日起算)以自身名义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19-045

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拟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 9 元/股。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和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索普集团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
本公司股份 3,079,100 股,成交均价 6.52 元/股,增持金额 2,008.72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增持主体实际增持未达区间下限的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时间过半,增持未达 50%的主要原因:公司自 2019
年 5 月 28 日起筹划继续推进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2019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于 2019 年 6 月 4 日披露了《江苏索普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
公告“临 2019-042”),且公司拟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披露 2019 年半
年度报告,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避免内幕交易,控股股东索普集团
自 2019 年 5 月 28 日到披露交易方案后 2 个交易日为止,公司披露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前 10 日内,按照相关规定,不得实施增持。

    待公司披露交易方案 2 个交易日后,且披露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后,增持主体索普集团将根据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限内履行增持承诺,实施增持计划。

    四、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增持期限内股价持续超出预定的增持价格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期间因敏感期窗口期暂缓增持而导致增持计划延期完成的风险。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19-045

    五、 其他说明

    1.  索普集团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
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  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索普集团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通知公司及时披露。

    3.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
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  索普集团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
规定披露《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材料。

    5.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索普集团增持
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