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740 沪市 山西焦化


首页 公告 600740:山西焦化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的公告
二级筛选:

600740:山西焦化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10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7-047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17〕1449号),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17年6月21日举行2017年第32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核。

     并购重组委在审核中关注到,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本次重组资产交易定价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其中介机构资格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7号)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有关信息披露不符合第四条的规定。

     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方案未获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公司董事会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的决定后,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审慎研究本次重组方案,并积极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将于收到此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作出决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