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配股获准的公告
本公司将于近期公布《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和其他投资人在作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本公司1998年3月25日第五次股东大会通过的配股方案已于1998年4月30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35号文件批准。
二、配股方案概要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配售价格:4.00元人民币
配售发行股份总量:2560万股
股东配售比例:以公司1997年末总股本15600万股向全体股东按10:3的比例配售,其中向国有法人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应配3180万 股,社会公众股东应配1500万股,公司国有法人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次以资金认购应配股份的1060万股,其余应配股份放弃。
2、本次配股的认购方式:拥有配股股权的股东根据所持有的股份 按比例认购。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