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张国富 顾 鑫 刘观桥 冷炎
胡勇 宋 军 郑建明 成 波
马静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高建军 马磊 魏志刚 庞新福
孙佳 乔元华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郑建明 马 静 顾 鑫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释 义......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7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7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8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4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22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25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25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6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6第三节 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联席主承销商银河证券、汇丰前海、首创证券、华创证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意见...... 28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29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3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39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北汽蓝谷/发行人/公司 指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北京前
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 指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次发行 行股票的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向特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 指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报告书、报告书
A股 指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
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定价基准日 指 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联席主承销商 指 公司、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银河证券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汇丰前海 指 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首创证券 指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创证券 指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汽集团 指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福田汽车 指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致同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
《公司章程》 指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内部决策程序
1、2025 年 4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2025 年 5 月 20 日,本次发行方案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单位
北汽集团的批复;
3、2025 年 5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1、2025 年 10 月 31 日,发行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北汽蓝谷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本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2025 年 11 月 24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汽蓝谷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76 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6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的 11 名获配对象发送
了《缴款通知》,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账户,本次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出具的《验资
报告》(编号:致同验字(2026)第 110C000019 号),截至 2026 年 1 月 20 日,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 5,999,999,995.08 元。2026 年 1 月 20 日认购
资金验资完成后,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
户划转了认股款。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出具的《验资
报告》(编号:致同验字(2026)第 110C000018 号),截至 2026 年 1 月 20 日,
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93,650,793 股,发行价格 7.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95.08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56,928,936.55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43,071,058.53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793,650,793.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5,149,420,265.53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北汽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福田汽车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600,000.00 万元(含本数),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1,672,050,950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其中,北汽集团拟认购金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福田汽车拟认购金额不超过 250,000.00 万元。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根据《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为918,836,140 股(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确定方式为:拟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
金需求总量/发行底价,对于不足 1 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672,050,950 股(含本数)。
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793,650,79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9,999,995.08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根据意向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为 793,650,793 股。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 1 月 12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6.53 元/股(即发行底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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