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五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发行数量:1,286,193,039 股
发行价格:4.7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6,045,107,283.30 元
募集资金净额:6,030,361,519.14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12 家,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控股股东北汽集团控制的关联方北京汽车、渤海汽车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目 录
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票上市情况...... 21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1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21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1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1
第三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 22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22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23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24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 24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7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 27
二、联席主承销商之一创投行 ...... 27
三、联席主承销商之汇丰前海 ...... 27
四、联席主承销商之首创证券 ...... 28
五、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 28
六、审计机构 ...... 28
七、验资机构 ...... 29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30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30
二、上市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3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2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北汽蓝谷/发行人/公司 指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北京前
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 指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次发行 行A股股票的行为
本上市公告书、向特定对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 指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书、公告书
A股 指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
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定价基准日 指 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
联席主承销商 指 有限责任公司、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首创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创投行 指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汇丰前海 指 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首创证券 指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汽集团 指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北汽广州 指 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 指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汽车 指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致同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
《公司章程》 指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AIC BluePark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5101002019727706
注册资本 4,287,310,130 元人民币(本次发行前)
法定代表人 刘宇
董事会秘书 赵冀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 5 号 12 幢
办公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 5 号 12 幢
上市时间 1996 年 8 月 16 日
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北汽蓝谷
股票代码 600733.SH
联系电话 86-10-53970788
传真号码 86-10-53970029
公司网站 www.bjev.com.cn/
研发、设计、销售汽车、汽车配件、机械设备、电器设备、
零部件加工设备;汽车装饰;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
询、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贸易咨
经营范围 询;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纯电动新能源乘用车与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是国内少数掌握纯电动汽车三电系统核心技术及整车集成匹配技术的新能源汽车企业,目前已形成覆盖北京、辐射全国的产业布局。公司的业务由公司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开展。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公司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2 年 7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2022 年 8 月 12 日,本次发行方案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单
位北汽集团的批复;
(3)2022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4)2023 年 2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3 年 3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1)2023 年 3 月 9 日,发行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北汽蓝谷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本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2023 年 4 月 21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汽蓝
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51 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阐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
及《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启动本次发行。
在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后,无新增投资者表达认购
意向。在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2023 年 4 月 27 日至 2023 年 5 月
5 日 09:00 前,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545 名符合相关条件
的投资者发出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合计 545 名投资者包括:发行人前二十名股东 20 家(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