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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1:湖南海利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02

证券代码:600731             股票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18-012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27,908,600股

    发行价格:7.53元/股

    2、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数量    认购金额    限售期

                                                   (股)         (元)       (月)

   1    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8,475,600  63,821,268.00    36

   2    湖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3,988,800  30,035,664.00    36

   3    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371,200  78,095,136.00    36

   4    招证资管-同赢之湖南海利1号员工持股计   5,073,000  38,199,690.00    36

        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3、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1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时间为2021年2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6年4月11日,公司八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6年5月24日,公司公告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湖南省国资委关于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湘国资产权函[2016]78号),批复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01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16年11月2日,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7年4月18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至2018年6月14日。

    2018年1月11日,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员工持股

计划的议案》,将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股数调整为5,073,000股,并报送了会后事

项。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2017年4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湖南海利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湖南海利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

申请获得通过。

    2017年8月11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31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

行不超过61,386,30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27,908,600股

    4、发行价格:7.53元/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年4月12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7.53元/股。若上

述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发行价格调

整为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0,151,758.00元

    6、发行费用:人民币4,437,951.73元

    7、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5,713,806.27元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截至2018年1月24日,发行对象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湖

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招证资管-同赢之湖南海利1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对湖南海利进行了缴款210,151,758.00元,上海尚锦置业有限公司、福建永超投资有限公司未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开立的专用账户缴款。经大华验字[2018]000018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8年1月24日15:0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4名参与湖南海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股款项210,151,758.00元。

    2018年1月2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承销费及

保荐费用后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根据大华验字[2018]000019《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1月24日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10,151,758.00元,扣除发行费用 4,437,951.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05,713,806.27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 27,908,6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177,805,206.27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股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2018年1月31日,发行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2)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和《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资格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等决议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最终获配的四名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均与本次湖南海利非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本次发行对象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的相关登记备案手续;2 名发行对象招证资管-同赢之湖南海利1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及其管理人登记。

    本次认购资金全部为自有或依法筹集的合法资金,上述发行对象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认购资金亦不存在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产品或结构化安排,不存在任何结构化融资。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人律师认为,“(一)湖南海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获其内部必要的适当有效批准与授权,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需的申请、审核、批准和许可等法定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湖南海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发行对象共计六名,未超过十名,实际参与认购对象四名,符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股票的实际发行认购对象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均具备作为本次发行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合规。

    (三)本次湖南海利非公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5级,专业投资者和C5级

普通投资者均可认购;经对实际参与认购发行对象提供和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进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核查,最终获配本次缴款的四名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湖南海利非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因此其参与湖南海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四) 涉及湖南海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协议是该等协议项下各相

关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条款内容完备,权利义务明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合法、有效。

    (五)湖南海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31号)的规定;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六) 湖南海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发行过程履行了必备的法定程

序及其相关手续,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真实、有效,实际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投资者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对价已经足额支付;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27,908,600股,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

限 61,386,300股。发行对象总数为4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认购金额情况如下:

序        认购对象         认购数量     认购金额    限售期    预计上市时间

号                            (股)          (元)        (月)

1   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    8,475,600   63,821,268.00    36     2021年2月3日

     业集团有限公司

2   湖南国有资产经营管    3,988,800   30,035,664.00    36     2021年2月3日

     理有限公司

序        认购对象         认购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