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 鲁北 股票代码:600727 编号:临2010-030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出售公司闲置资产
及三年以上账龄应收、预付账款、其他应收账款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双方
受让方: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
出让方: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
公司部分闲置资产——高氮肥、合成氨等生产线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电厂
化水车间的厂房、机器设备
公司三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账款整体出售
(三)交易事项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出售公司闲置资产。拟转让资产成交
价格以目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
具的评估值为准,资产评估净值为人民币92,399,991.76元。
公司拟将三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按账面净值(合计6726
万元)整体出售给控股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2
公司于2010年9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以6票同意,
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是公
允的,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
注册地址:无棣县埕口镇东侧
法定代表人:张宝东
注册资本:10亿元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硫酸、 食盐、水泥、化学肥料、溴素、溴化钠、钾、
铵、锂、氯碱、建材、饲料、涂料、油棉、食品、饮料、工业盐;海水养殖;账册印
刷;汽车运输;土木工程建筑;建筑工程设计;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出口商品;本企
业自产的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水泥、原盐、加碘盐、复合肥料、氯碱、纯碱、溴素、
溴化锂、溴化钠、溴化铵、溴化钾、阻燃系列产品及相关设备;进口销售:本企业生
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铝土矿;氧气、氮气、乙
炔生产、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说明: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截至目前,该公
司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29.7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公司闲置的高氮肥、合成氨等生产线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电厂
化水车间的厂房、机器设备;公司三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
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评估情况
1、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此次出售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鲁正信评3
报字[2010]0054号资产评估报告。
2、评估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
3、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了估算
4、评估结果:截止2010年6月30日,公司委托评估的资产账面值84,794,783.38
元,调整后账面价值84,794,783.38元,评估值92,399,991.76元,其中房屋建筑
物类资产评估价值19,747,806.92元,机器设备类资产评估价值65,046,976.46元,
资产评估值与账面值比较增加7,605,208.38元,增值率为8.97%。上述评估结果尚需
取得无棣县国资局的核准。
5、公司三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按账面净值合计6726万元。
四、标的的交易情况
(一)交易定价依据
以目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92,399,
991.76元为准,公司三年以上账龄账款净值6726万元,以上合计159,659,991.76元。
经双方协商决定以159,659,991.76元为交易价格。
(二)付款方式
本次资产处置的价款支付方式全部为现金,币种为人民币。
(三)资产交割方式
公司在全额收到资产出售价款后,交易各方共同办理本次资产处置的有关手续。
(四)本次资产出售相关的其他安排
因本次出售资产系公司闲置资产,出售资产所涉及的人员已全部进入到鲁北化工
的生产装置,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转让的资产包括高氮肥、合成氨等生产线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电厂
化水车间的厂房、机器设备。公司拟将上述资产出售给控股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
公司。此项交易符合公司主业转型要求,并盘活了公司闲置资产,提升了资产运转效
率。4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房崇民、王成福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认可,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
(一)此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在此次关联交易中回避了表决。
(二)该交易事项着眼于公司资产的合理配置,发挥了资源的最大效益,符合公
司整体发展的要求,对股东利益不产生负面影响 。
(三)公司对此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
决策依据。
(四)本次资产出售交易是公开、公平、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
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附件1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出售部分闲置资产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出售部分闲置低效资产发表独立意见。
经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召开、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查,我们
认为:
(一)此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
在此次关联交易中回避了表决。
(二)该交易事项着眼于公司资产的合理配置,发挥了资源的最
大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要求,对股东利益不产生负面影响 。
(三)公司对此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董事会提供
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
(四)本次资产出售交易是公开、公平、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房崇民 王成福
2010 年9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