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44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所有会议材料均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书面提交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9 名,实到 9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的议案》:
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借
款提供抵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 1 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0 年 9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上述贷款即将到期,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同意继续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 1 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执行人民币出口卖方信贷成套和高技术含量产品贷款利率,按季结息。上述资金将专项用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为此,公司将拥有的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 2 号的四宗面积共计 135,761.72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七处建筑面积共计 79,206.84 平方米的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予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依据辽宁隆丰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辽隆房估字[2021]3066 号”评估报告,上述抵押物的评估价值合计为34,890.23 万元。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本次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抵押物基本情况
本次抵押物为本公司所拥有的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 2 号的四宗面积共计 135,761.72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七处建筑面积共计 79,206.84 平方米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
1、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码为“东陵国用(2011)第 0704 号”,面积为98,657.8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评估价值为 7,991.28 万元。
2、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码为“东陵国用(2011)第 0705 号”,面积为20,563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评估价值为 1,665.6 万元。
3、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码为“东陵国用(2011)第 0702 号”,面积为6,685.8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评估价值为 541.55 万元。
4、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码为“东陵国用(2011)第 0703 号”,面积为9,855.12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评估价值为 854.44 万元。
(二)地上建筑物
1、房屋所有权证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浑南新区字第 018960 号”,总层数
5 层,建筑面积为 33,216.07 平方米,用途为研发楼。评估价值为 10,838.40 万
元。
2、房屋所有权证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浑南字第 N100091403 号”,总层数2 层,建筑面积为 12,886 平方米,用途为办公楼、厂房。评估价值为 3,447.01万元。
3、房屋所有权证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浑南新区字第 020121 号”,总层数
2 层,建筑面积为 2,652.74 平方米,用途为客户中心。评估价值为 857.63 万元。
4、房屋所有权证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浑南新区字第 031113 号”,总层数
3 层,建筑面积为 6,352 平方米,用途为办公楼。评估价值为 1,833.82 万元。
5、房屋所有权证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中心字第 N060204327 号”,总层数
4 层(包括地下 1 层),建筑面积为 11,209.4 平方米,用途为其它(研发综合
楼)。评估价值为 3,208.13 万元。
6、房屋所有权证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浑南新区字第 020122 号”,总层数
4 层,建筑面积为 12,067.4 平方米,用途为办公。评估价值为 3,430.76 万元。
7、房屋所有权证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76305号”,总层数1层,建筑面积为823.23平方米,用途为附属用房。评估价值为221.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