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博股份 股票代码:600708 编号:临 2011-013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受让
上海强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出租”)
拟出资人民币 11,852.54 万元受让上海强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
生出租”)及其全资子公司部分资产。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三年发展规划,做强做大出租汽车主业,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博出
租于 2011 年 9 月 2 日与强生出租签订了《产权转让协议书》,由海博出租出资
人民币 11,852.54 万元(大写:壹亿壹仟捌佰伍拾贰万伍仟肆佰元整)受让强
生出租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强生市东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
市东”)、上海强生市西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市西”)、上海强生
市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市北”)拥有的原用于世博营运的共计
350 辆出租车资产(350 辆出租汽车无形资产及 350 辆营运出租汽车固定资产)。
此次交易经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授权海博出租受让对价不高于以 2011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国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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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后的净资产价值人民币 11,852.54 万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强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设立时间:一九九八年九月三日;
4、注册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安西路 37 号 501 室;
5、法定代表人:金德强(职务:董事长);
6、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元;
7、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出租汽车、市内公共交通、跨省市客运、特约包车,
汽车租赁,乘车证、卡销售,调度服务,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销售汽车零配件;
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一类机动车辆维修(小型车辆维修),二类机动
车辆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
可证经营);
8、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此次交易标的为强生出租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拥有的 350 辆出租汽车无
形资产及 350 辆营运出租汽车固定资产,其中:强生出租拥有的 121 辆营运出
租汽车固定资产,强生市东拥有的 69 辆营运出租汽车固定资产, 强生市西拥有
的 97 辆营运出租汽车固定资产, 强生市北拥有的 63 辆营运出租汽车固定资产。
350 辆出租汽车无形资产均属强生出租所有。
2、经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沪银信评报字(2011)第 486
号评估报告,以 2011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强生出租及其下属全资子公
司标的资产评估价为人民币 11,852.54 万元,其中:350 辆出租汽车无形资产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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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为 11,130.00 万元,均为强生出租所有;350 辆营运出租汽车固定资产的总价
为 722.54 万元(其中:强生出租所拥有的 121 辆营运出租汽车固定资产为 255.38
万元,强生市东所拥有的 69 辆营运出租汽车固定资产为 136.62 万元,强生市
西所拥有的 97 辆营运出租汽车固定资产为 196.27 万元,强生市北拥有的 63 辆
营运出租汽车固定资产为 134.27 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交易价格:强生出租将 350 辆出租车资产(350 辆出租汽车无形资产及
350 辆营运出租汽车固定资产)以人民币 11,852.54 万元转让给海博出租。
2、交易方式:经双方协议后,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采用协议转让的方
式,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实施产权交易。
3、交易涉及的资产处置:在本协议生效后,由强生出租、海博出租双方共
同配合按车辆及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变更、过户手续。
4、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5、经双方约定,本次交易总价款采用的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后三天内,
海博出租向强生出租支付定金人民币 500 万元整,并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份;
双方在完成本次交易的交接(含己过户的营运证)当天,海博出租向强生出租
付清剩余价款。
6、产权交割事项:经双方商定,本协议签订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为本
次产权交易出具交易凭证后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与本次转让相关资产的
交接手续。评估基准日为 2011 年 4 月 30 日。自评估基准日至交接手续完成日
止,期间本次转让的资产损益及风险由强生出租享有或承担,之后的资产损益
及风险由海博出租享有或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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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交易的税收和费用: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
定缴纳。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费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约定,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五、涉及受让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企业职工安置、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等问题。
六、受让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出租汽车是本公司两大主业之一,做强做大主业是本公司新三年发展规
划的既定方向。目前,上海市区出租车牌照存在一定稀缺性。本次海博出租把
握住市场机遇受让强生出租及其全资子公司部分资产,符合本公司主业发展的
需要。本次交易后,海博出租将进一步充分发挥本公司出租汽车的规模和管理
优势,不失时机的扩大主业规模,为本公司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奠定基础。
2、本次交易投资回报率达到投资的预期目标,可进一步增加本公司的经济、
社会效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海博出租与强生出租签定的《产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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