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配股方案已经黑龙江省证券管理办公室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配股工作将于 近日结束,配股说明书已刊登于1997年6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现 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4.5元;
2.配售比例:每10股配售3股;
3.社会公众股股东除可按10:3的比例配售外,还可按10:4.8的比例 受让法人股东和社会法人股东转让的配股权,配股权转让费为每股0.20 元(每股转让股的股价合计为4.7元);
4.股权登记日:1997年7月15日;
5.除权基准日:1997年7月16日;
6.配股缴款起日日期:1997年7月16日至1997年7月29日(期内券商营业日);
7.本次工大高新股份配股交易代码:700701;
8.本次工大高新股份转让交易代码:710701;
9.投资者如在规定缴款期内未办理缴款手续,其配股权作自动放弃,详细情况参见1997年6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本公司1997年度 配股说明书。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