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7月7日在公司科技发展会堂召开了一届十二次公司董事会。公司7名董事,6名董事出席了会议。经讨论,与会董事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以下方案:
一、审议1998年增资配股议案
(1)以199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724.4万股为基数,按10配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发行股票。
(2)配股价浮动范围为每股6-8元。
(3)配股资金将用于:A.投资7000万元收购哈尔滨飞农用车制造厂;B.投资2633.8万元收购河北三河洁神洗涤设备有限公司51%的股权;C.投资2000万元建立“工大高新”北京产品研发销售中心;D.余款补充流动资金。
(4)以上配股预案须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报黑龙江省证管办出具意见,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实施。
二、审议并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1.股东大会时间:1998年8月11日(星期二)九时
2.会议地点:“工大高新”(科技发展会堂22楼)
3.会议议程:审议1998年增资配股议案
4.出席对象:
(1)1998年8月4日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5.参加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国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于8月9日前通过传真、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电话委托恕不受理),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2)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8号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1998年8月6日-8月7日
6.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451)6208765-5145 5151
传真:(0451)6253555
邮编:150006
联系人:梁桂梅 王玉伟 戈钢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