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51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4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2日以电话或专人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兴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披露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编制《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
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和《披露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