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56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清逸路 99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46,150,84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0.19
注:截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59,084,624 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其中,王剑峰先生、陈伟先生通过远程会议
的方式出席会议,其他非独立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朱天先生、魏
云珠女士以及魏学哲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544,349,577 99.6701 1,801,263 0.3299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544,350,277 99.6703 1,800,563 0.3297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544,347,277 99.6697 1,803,563 0.330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宁波均
胜电子 股份
有 限 公 司
1 2021 年员工 33,451,836 94.8904 1,801,263 5.1096 0 0.0000
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宁波均
胜电子 股份
有 限 公 司
2 2021 年员工 33,452,536 94.8924 1,800,563 5.1076 0 0.0000
持股计 划管
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提 请股
东大会 授权
董事会 办理
3 公司 2021 年 33,449,536 94.8839 1,803,563 5.1161 0 0.0000
员工持 股计
划有关 事项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孙立、唐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