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 B 股 编号:临 2020-088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70 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25,404,217 股股份、向天津富士达科技有限公司发行 22,400,702 股股份、向宋学昌发行 8,931,458 股股份、向窦佩珍发行 6,804,920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