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配股公告
根据本公司1993年11月6日临时股东大会(通信方式)通过的增资配股决议,报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3)185号文件批准,决定向老股东配股。公司董事会对公告内容的准确性负全部责任。
本公告送下列单位:
1.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
2.上海证券交易所
下列简称适用于本公告:
1.本公司:指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股票:指本公司股东持有的股票及本次配股的股票
3.元:指人民币单位
一、本公司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
1.公司全称: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大道981号(邮编:200137)
3.法定代表人:王安德
二、增资配股方案:
1.配股对象:持有本公司普通股的全体股东。
2.配股比例:每十股配售四股。
3.配股价格:每股3.50元。
三、本次增资投向及1993年效益预测:
1.增资投向
用于公司所属龙阳地区约40公顷的土地开发、市政设施建设、动拆迁等等,1993年底需投入资金约1亿元。
2.1993年效益预测(单位:万元)
对外投资收入:14000
利润总额:14500
税后利润:14290
四、承销机构、承销方式:
1.承销机构:上海万国证券公司
2.承销方式:本公司委托承销机构采用代角方式向老股东增资配股,增资配股结束后,如有未销售部分的股票将由承销机构返回本公司。
五、配股方法:
1.本公司老股东是指截止到股权登记日(1993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股东。
2.1993年12月20日为本次配股的除权基准日。
3.配股交款日期为1993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逾期不办理交款手续者,其配股权作自动放弃。
4.交款方式:
(1)社会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各营业柜台办理"委托买进"。
(2)国家股、法人股的股东持支票到本公司计划财务部(浦东大道981号)办理交款手续。
(3)公司内部职工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及认股缴款收据(包括认购国家股缴款收据),到上海万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办理交款手续(地址:上海塘沽路980号,靠近福建中路口)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30。
5.配售股票的上市交易日为1993年12月31日。
6.本公司股票在配股交款期间,采用除权交易方式照常上市交易。
六、本公告解释权属本公司董事会。
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