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4-063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投资合作协议涉及对外担保,被担保人为宜兴辰智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该公司刚设立,目前主营业务尚未开展,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合作项目计划总投资为 37,500.00 万元,在股东双方完成实缴货币出资
11,250.00 万元的前提下,将另行申请 26,25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股东将按
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宜兴兴阳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兴阳产
投”)、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灵算智云(武
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算智云”)作为股东将分别按照 60%和 40%
的出资比例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灵算智云预计将提供 10,500.00 万元
的担保。如无法同比例担保的,对于超出宜兴兴阳产投出资比例承担的担保
责任,公司及子公司灵算智云将为宜兴兴阳产投提供足额担保。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灵算智云尚未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或保证合同,具体
担保期限、担保金额、担保形式以具体担保业务实际发生时签署的保证合同
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
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协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如本协议顺利执行并实施项目建设,预计将对
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未来损益的影响情况
以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其他内容提示: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项目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合作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拟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产业规划和发展战略,为提高整体经营能力和行业竞争力,保证公司业务长期稳定发展,进一步响应国家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举措,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灵算智云拟与宜兴兴阳产投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协议各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相互协作、合作共赢”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建宜兴人工智能算力中心项目。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灵算智云尚未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或保证合同,具体担保期限、担保金额、担保形式以具体担保业务实际发生时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拟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基本情况
1、宜兴兴阳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臻
注册地址:宜兴市张渚镇澄光路 1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6,750.00 万元整
成立时间:2024 年 7 月 19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灵算智云(武汉)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 20 号福星惠誉·国际城 8 栋 2 单
元 21 层 8 室 4
注册资本:3,37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4 年 1 月 3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和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宜兴辰智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250.00 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李凯
成立日期:2024 年 7 月 24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字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公司成立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目前成立时间较短,暂无财务报表。公
司未来主营业务将重点围绕智慧城市建设,深度挖掘智算中心在智慧城市行业解决方案中的各类应用场景。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合作项目计划总投资为 37,500.00 万元,在股东双方完成实缴货币出资11,250.00 万元的前提下,将另行申请 26,25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股东将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宜兴兴阳产投及公司子公司灵算智云作为股东将分别按照 60%和 40%的出资比例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灵算智云预计将提供 10,500.00 万
元的担保。如无法同比例担保的,对于超出宜兴兴阳产投出资比例承担的担保责任,公司及子公司将为宜兴兴阳产投提供足额担保。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尚未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或保证合同,具体担保期限、担保金额、担保形式以具体担保业务实际发生时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担保的主要内容详见“四、协议主要内容”第 6.2 条。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宜兴兴阳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灵算智云(武汉)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1、定义
项目: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建设的宜兴市人工智能算力中心项目;
合资公司:指甲方、乙方合作,拟在江苏省宜兴市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共同出资设立的一家合资项目公司,作为宜兴市人工智能算力中心项目的建设投资主体。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 11,250.00 万元。
2、合作目标
甲方将为宜兴市人工智能算力中心项目积极协调项目立项、审批、财政补贴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协助解决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乙方及丙方将充分发挥既有的资金、技术、人才、管理、企业规模、行业地位等综合优势,力争在 2024 年完成宜兴市人工智能算力中心的建设并实现投产运营。
3、合作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合作期限为自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起 8.5 年。
合作期限期满前协议各方有意续签的,应在合作期届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续签,经各方书面协商一致可延长合作期限。
4、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合资公司名称暂定为宜兴辰智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 11,250.00 万元。合资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5、出资金额及出资方式
合资公司总出资额为 11,250.00 万元,甲方以货币方式出资 6,750.00 万元,
出资比例占合资公司出资总额的 60%。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 4,500.00 万元,出资比例占合资公司出资总额的 40%。
6、出资安排与项目投资
6.1、股东出资:甲、乙双方应于该项目招投标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合资公司缴纳全部出资,其中甲方应出资 6,750.00 万元,乙方应出资 4,500.00 万元。双方同意乙方应当先于甲方出资。
6.2、银行贷款:协议各方一致同意,鉴于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 37,500.00 万元,在股东双方完成实缴货币出资 11,250.00 万元的前提下,合资公司将另外申请约 26,25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用于项目投资建设(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为合资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无法同比例担保的,对于超出甲方出资比例承担的担保责任,经国资管理部门批准后,乙方、丙方应当提供足额担保。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其他投资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相互协作、合作共赢”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投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方自有优势和资源,致力于将该项目建成国内先进的人工智能算力中心,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同时公司将利用自身丰富的建设运维经验、客户资源、渠道优势、应用场景优势等,为公司智能化产业发展赋能,进而有利于提升公司业务发展的综合竞争力和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
宜兴兴阳产投和公司及子公司灵算智云同意按持股比例为项目公司的银行贷款进行担保,担保对等、公平,有助于保障宜兴人工智能算力中心项目建设进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需以后续具体项目建设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未来损益的影响情况以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
六、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建设投资额较大,可能存在因资金投入不及时而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或实现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2、本项目投资决策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而作出的,但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宏观和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可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本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等系列审批手续,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本协议存在因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事件、政策变化等而导致协议修改、解除和终止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