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4-061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股份为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持有的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售流通股440,930,464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5.40%。
中恒汇志本次新增轮候冻结股份的申请人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法院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 440,930,464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15.40%,已全部处于司法轮候冻结状态,其中质押股份437,766,426 股,占中恒汇志持股总数的 99.28%,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9%。鉴于中恒汇志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且已触碰预警平仓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续仍存在因其他诉讼或诉前保全被冻结或被处置的风险。
因公司与控股股东中恒汇志之间存在业绩承诺补偿纠纷事项,公司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提起诉讼,武汉中院出具《民
事判决书》(2023)鄂 01 民初 521 号,判令中恒汇志向公司交付股票 176,531,344
股或现金补偿款。判决生效后因中恒汇志未按判决履行支付义务,公司向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关于对控股股东诉讼执行立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送达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4 司冻 0719-1 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
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鄂 01 执 569 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轮候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
股东 轮候冻结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 冻结起 冻结到期日 申请人 冻结原因
名称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是否 始日
为限
售股
36 个月,自 中安科
中恒 440,930,464 100% 15.40% 是 2024年7 转为正式冻 股份有 司法执行
汇志 月 19 日 结之日起计 限公司
算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质押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恒汇志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 累计被冻结 合计占其所持 合计占公司
比例 数量(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中恒汇志 440,930,464 15.40% 440,930,464 100.00% 15.40%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恒汇志累计被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 累计被质押数 合计占其所持 合计占公司
比例 量(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中恒汇志 440,930,464 15.40% 437,766,426 99.28% 15.29%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控股股东中恒汇志因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纠纷、质押合同纠纷等存
在债务逾期或违约的情况。公司通过网络公开信息查询获知,中恒汇志近一年新
增诉讼 9 件。
2、控股股东中恒汇志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冻结暂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暂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2024 年 7 月 14 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
上对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 38,890,000 股限售流通股股份进行了公开拍卖活动,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最高应价胜出成功竞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7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 440,930,464 股(其中包含前述已被成功竞拍但尚未收到法院成交裁定书的 38,8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40%。因中恒汇志自身诉讼事项,其所持公司股权已被司法轮候冻结,累计被冻结股份 440,930,464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5.40%。鉴于中恒汇志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且已触碰预警平仓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续仍存在因其他诉讼或诉前保全被冻结或被处置的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子公司深圳市豪恩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中安消技术(香港)有限公司因与中恒汇志及其关联方存在股权收购业绩承诺补偿纠纷,已分别向法院提起
了诉讼。诉讼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2 日、2024 年 2 月 3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向控股股东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关于向控股股东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公司控股股东业绩补偿事项尚未完成,公司将继续推进对控股股东业绩补偿的司法追偿工作,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并将持续关注相关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