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4-07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重整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沈阳汽车有限公司(简称“沈阳汽车”)已根据《重整投资协议》获得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集团”)股权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沈阳汽车通过华晨集团持有申华控股 22.93%股份,为公司新增间接控股股东。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沈阳市国资委”)通过沈阳汽车合计持有申华控股 22.93%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相互独立。公司新增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含全资及控股企业)向华晨集团管理人申报债权确认公司申报债权金额 1.07 亿元左右,预计受偿金额合计 2400 万元左右。上述债权相关的损失公司已于 2020 年度计提完毕。华晨集团债务清偿的具体时间及清偿款项分批安排尚未确定。公司及子公司能否按预计时间及金额受偿存在不确定性。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华晨集团受偿资金。
鉴于华晨集团重整计划尚未执行完毕。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华晨集团重整过程回顾
2020 年 11 月 20 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沈阳中院”)裁定受理华晨集团
重整案件。
2021 年 3 月 3 日,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2 年 6 月 2 日,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向沈阳中院提交《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简称“《重整计划(草案)》”)。
2022 年 7 月 20 日,《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2022 年 12 月 10 日及 2023 年 3 月 15 日,沈阳中院分别作出(2020)辽 01 破 21-
8、9 号《决定书》,依法指定由调整后的华晨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2023 年 2 月 23 日,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第三次招募重整投资人。
2023 年 5 月 29 日,确定沈阳汽车为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资产(不包
括破产重整程序中依法已通过拍卖或其他方式处置的资产)的中选投资人。
2023 年 6 月 14 日,沈阳汽车与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管理人共同签署了《华晨汽
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之投资协议》。
2023 年 6 月 30 日,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2023 年 7 月 31 日,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2023 年 8 月 2 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20)辽 01 破 21-9 号公告,裁定
批准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之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沈阳汽车作为重整投资人,将在华晨集团 100%股权交割后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沈阳市国资委。
2024 年 2 月 5 日,沈阳汽车与沈阳财瑞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财瑞投资”)、沈阳
财瑞汽车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财瑞合伙”)签署《关于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财瑞合伙将向沈阳汽车增资 43.80 亿元,增资后沈阳汽车的注册
资本将由 5 亿元增至 48.80 亿元,财瑞投资、财瑞合伙将分别持有沈阳汽车 10.25%股权
和 89.75%股权,沈阳汽车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沈阳市国资委。
2024 年 3 月 14 日,沈阳汽车就增资事项完成股东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4 年 3 月 15 日,华晨集团 100%股权已过户至沈阳汽车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已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沈阳市国资委。
二、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申华控股股权结构图
实际控制人变更完成前(2024 年 3 月 15 日前)申华控股股权结构图: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辽宁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80% 20%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00 % 75 % 90 %
珠海华晨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华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5%
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68% 1.11% 10.14%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完成后(2024 年 3 月 15 日起)申华控股股权结构图:
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93.87%
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4.85% 26.66% 88.73%
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省财政厅
100% 100% 100%
沈阳财盛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沈阳地铁经营有限公司(LP) 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 50% 100%
沈阳财瑞投资有限公司(GP) 辽宁基金投资有限公司(LP)
100%
沈阳财瑞汽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LP)
0.23% 2.05% 48.86% 48.86%
沈阳财瑞汽车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9.75%
10.25% 沈阳汽车有限公司
100%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00 % 100 %
辽宁华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68% 1.11% 10.14%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直接及通过辽宁正国、辽宁华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446,365,2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3%。沈阳汽车通过持有华晨集团 100%股权,成为公司新增间接控股股东。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间接控股沈阳汽车,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相互独立。公司新增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含全资及控股企业)向华晨集团管理人申报债权确认公司
申报债权金额 1.07 亿元左右(其中母公司债权约 9000 万元,子公司债权约 1700 万元,
形成原因主要为公司及下属汽车销售企业在经销华晨品牌汽车时发生的整车款、保证金、维修、索赔等款项),根据重整计划的清偿方案,公司(含全资及控股企业)预计受偿金额合计 2400 万元左右。上述债权相关的损失公司已于 2020 年度计提完毕。华晨集团债务清偿的具体时间及清偿款项分批安排尚未确定。公司及子公司能否按预计时间及金额受偿存在不确定性。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华晨集团受偿资金。
4、公司将及时就华晨集团重整执行进展发布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