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告
一、绪言
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4)034号文)批准,向本公司股东增配新股1620万股,增配比例为1:0.3,配股后,公司的股本将增至7020万股。现将本次配股的事项作如下说明:
本公司已送达下列单位
1、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
2、上海证券交易所
下列简称适用于本公告书:
1、本公司:指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承销商:指上海海通证券公司
3、股票:指本公司已发行上市的普通股
4、元:指人民币单位
5、本公司股东:指截止到1994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册的股东。
二、公司资料
1、公司名称: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扬路550弄8号
3、邮编:200122 电话:(021)8872616 传真(021)8872768
4、法定代表人:瞿建国(董事长兼总经理)
5、股东信箱:上海085-225信箱(邮编200085)
6、公司董事会电话:(021)3586933
三、配股方案
1、配股总额:1602万股
2、配售比例:按1:0.3的比例向公司股东配售新股
3、股权登记日为1994年4月15日
4、除权基准日为1994年4月18日
5、配股缴款日为1994年4月18日至1994年4月27日
6、配股价格为每股5.80元人民币
7、配售新股上市交易日为1994年5月2日
8、公司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磁卡,根据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份额,按1:0.3的比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门填单买入配售新股。
9、逾期未办理缴款买入手续的股东,其配股权作自动放弃处理。
10、未配余额将由承销商按协议返还给本公司并适时通过证券交易所按市价出售,所得收益日公司所有。
四、公司增资所募资金投向及效益预测
(一)、本次增资所募资金总额为9396万元,主要投向如下:
1、继续发展公司的基础行业......客运业:投入2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增加客运车辆与客运设施。
2、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组建上海申华黄浦物业发展公司,筹建位于南京路、四川中路附近的申华金融大厦。
3、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上海申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拓展公司的资本经营业务。
4、其余资金用作原有企业的发展资金。
(二)、本公司1994年经济效益预测
销售收入:21030万元
利润总额:3626万元
所得税:544万元
税后利润:3082万元
每股税后利润:0.50元
注:1、发行新股资金到位时间按5月1日计算,股东按加权平均数法计算。
五、承销机构及承销方式
1、承销机构:上海海通证券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北海宁路30号
法定代表人:汤仁荣
2、承销方式:公司委托承销机构采用代理发行方式,向公司股东配售新股。
六、本公司董事会对本公告所载内容的准确性负责并有解释权
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