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1984年11月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于1986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次验资前公司原有股本人民币147,638,400.00元,均为社会流通股。上述股本已经我所于1999年6月20日出具上会师报字(99)第04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并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注册号为310106100433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配股事项说明
根据公司2000年8月15日第五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2000年9月18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237号批文,同意公司以本次配股前总股本147,638,4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本次实际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44,291,520股,每股配售价人民币8.20元。
经验证,公司于2001年2月12日起向全体股东实施配股,共可配售44,291,520股,实际完成44291,520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63,190,464.0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6,537,428.35元和交易所上网手续费及经手费人民币1,305,841.60元,公司通过本次配股在其开立的中国工商银行徐汇支行华分处的账户内(账号022715-1001271509004644923)共收到人民币355,347,194.05元。此款是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2月27日从其022029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账户1001202909025707846中划入。公司2001年2月27日以银收03-2301号凭证借记“银行存款”人民币355,347,194.05元,贷记“股本”人民币44,291,520.00元,贷记“资本公积”人民币311,055,674.05元。溢价款人民币311,055,674.05元扣除有关的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200,000.00元,以转账0001号凭证借记“资本公积”人民币200,000.00元,贷记“其他应付款-发行费用”人民币200,000.00元。经验证,本次增资配股后,公司股本增加人民币44,291,520.00元,资本公积增加人民币310,855,674.05元。
我所认为,公司本次配股的股本已全部到位,截止2001年2月27日,公司股本为人民币191,929,920.00元(191,929,920股),均为社会流通股。
本次验资有关资料均属于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其复印件存我所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