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1998年4月24日在上海外高桥公寓酒店会议室召开。经过认真审议,董事 会作出如下决议:
根据目前的和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修改配股方案如下:
一、按1997年底总股本61575万股以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
二、每股配股价为2.50--3.50元;
三、国家股现有股份36000万股,可配10800万股,需要资金2.7--3.78亿元,国家股以外高地区1.99平方公里土地按评估确认价格1.832亿元投入,其余应配部分以现金全额配足。
法人股股东放弃配股权。
四、本次配股预计可募集资金2.5--4.2亿元,新增土地1.99平方公里,经评估合1.832亿元,总计大约合美金5200-7200万元。主要用于:1、为配套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进地保税区新增1.99平方公里土地 中1.2平方公里土地的前期开发,整个项目计划投入资金6000万美元(包括在确认价为1.832亿元人民币的土地使用权),另外0.79平方公里土地作为储备;2、继续建设外高桥保税区仓储中心项目,计划投入资金约1500万美元,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中行筹措。
五、本次配股有效期为一年,至1999年6月9日。
该修改方案作为增加议程,经有在国资部门确认后提请1998年6月10日召开的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上海市证管办和中国证监会审 核通过后实施,原定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和股东登记日期方法不变。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