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二四年一月十一日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十三时三十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浦东商城路 660 号乐凯大厦 21 楼会议室三、表决方式:现场及网络表决方式
四、会议主持人:张宁董事长
五、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到 2024 年 1 月 3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事务所律师。六、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七、股东发言
八、现场表决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做好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 208 万元(含差旅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公司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累计服务时间为 3 年。此期间中审众环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2022 年为公司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说明,中审众环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于变更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请予审议。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1 日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 2023 年 7 月 28 日发布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运作情况,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主要修订条款涉及原则上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修订前为五家)以及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履职时间要求(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等。
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议案已经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请予审议。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1 日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 2023 年 7 月 28 日发布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已完成接受资产赠与事项等实际情况,
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次对《公司章程》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
范围是: 围是: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实业投资及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实业投资及
资产管理,农业开发经营与国内贸易 资产管理,农业开发经营与国内贸易 (除专项规定),(上述经营范围涉及 (除专项规定),(上述经营范围涉及
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许可项
目:电气安装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
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碳减排、碳转化、
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节能管理
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合同能源
管理;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
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制冷、空调设备
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
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
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
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
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
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
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室内空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气污染治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
权: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权:
资方案;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大会报告工作;
方案、决算方案;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和弥补亏损方案; 资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和弥补亏损方案;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方案;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
关联交易等事项;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设置;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 关联交易等事项;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设置;
和奖惩事项;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
度;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 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案; 和奖惩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度;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 案;
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
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 与
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
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