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因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八年,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改聘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
●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06 日
合伙期限:2013 年 11 月 06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87),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从业人员 4,037 人,其中:合伙人 174 人,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注册会计师 1,460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900 余人。
(三)业务规模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8.59 亿元,净资产 0.83 亿元。2019 年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60
家,收费总额 1.83 亿元,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均值为 149.15 亿元,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足额计提职业风险金,并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4 亿元。已计提职业风险金及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最近三年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证监局出具的证券监管警示函 15 次,全部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吕方明,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08 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在上市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从事证券业务12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无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负责人:孙琦,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1997 年开始在事
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在上市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从事证券业务超过 20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荣,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13 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在上市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从事证券业务 7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二)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不超过 38 万元(不含差旅费)。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因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八年,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改聘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事项须提请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2020 年的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
四、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公司已与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三)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不超过 38 万元(不含差旅费)。
(四)本次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选聘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选聘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