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注册成立)
境内上市普通股(A股)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了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对发行人 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 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浦东金桥(代码600639)、金桥B股(代码900911)均已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国际协调人:海裕证券有限公司
A股承销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B股承销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海裕证券有限公司
怡富证券有限公司
和升证券有限公司
富国证券株式会社
京华证券国际有限公司
发行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金桥路188号
配股类型:普通股(包括境内上市普通股A股及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
配股数量:146400000股
其中:A股社会公众股东和B股股东可按不超过10:3的比例配售新股 共计65400000股,包括A股社会公众股22500000股及B股42900000股;境内上市A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自己的意愿,以不超过10:1.2的比例受让发起人法人股股东转让的配股权,共计9000000股;国家股股东以10:3的比 例全额认购,共计72000000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配股价格:A股为人民币4.5元/股
B股折合为0.5427美元/股
A股法人股配股权转让费0.20元/股
本公司已申请将本次配售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法人 股转配部分暂不上市);B股配股权将以权证方式交易转让。
一、绪言
二、配售发行有关机构
三、本次配售方案
1、配售发行股票的类型:普通股,包括境内上市普通股A股及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杨售发行的股份数量: 146400000股
其中:国家股 72000000股
社会公众股A股 22500000股
B股 42900000股
A股法人股转配给社会公众:9000000股
每股配股价:A股为4.5元人民币/股,B股需于接纳时按截至1997年6 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由1997年6月23日至1997年6月27日(含首尾 两天)美元现汇兑人民币中间价平均值8.2913元人民币/美元,折合0.5427美元缴付;A股法人股配股权转让费0.20元/股。
2、配股比例
每10股配售3股
A股和B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均以现金按此比例配股。国有股股东已承诺以现金全额配股,另A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从发起法人股东可配股份中按10:1.2的比例转让配售。
3、本次配股方式;
在股权登记日拥有股份的股东凭持有股份按比例认购。
另上,B股股东拥有配股权可以以权证方式在上海证交所挂牌转让;
4、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如本次配股配足,预计可募集资金总额65880万元人民币(均为现金),扣除本次配股的发行费和有关费用后,预计本公司实际可募得配股股 款64613万元。
5、时间安排
A股;股权登记日:1997年7月23日
除权基准日:1997年7月24日
B股:最后交易日:1997年7月23日
除权基准日:1997年7月24日
股权登记日:1997年7月28日
6、发起人法人股持股单位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现持有公司30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5%,该公司决定放弃配股,有偿转让其900 万股配股权,每股转让费0.20元,转配的股份按国家规定暂不上市流通。
7.配售前及预计配股后股本总额,股权结构(右全额配足):
单位:万股
(1)尚未流通股份
本次变动前 比例 本次配股增减 本次变动后 比例
% (预计) (预计) %
国家股 24000 49.18 7200 31200 49.18
发起人法人股 3000 6.15 0 3000 4.73
发起人法人股转配 0 0 900 900 1.42
尚未流通股合计 27000 55.33 8100 35100 55.33
(2)已流通股份
本次变动前 比例 本次配股增减 本次变动后 比例
% (预计) (预计) %
境内上市普通股 7500 15.37 2250 9750 15.37
境内上市外资股 14300 29.30 4290 18590 29.30
已流通股份合计 21800 44.67 6540 28340 44.67
股份合计 48800 100.00 14640 63440 100.00
四、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一)A股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四日起至一九九七年 八月七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
2、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A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磁卡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所属各会员公司证券营业部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2)国有股股东配股手续由承销商、本公司和国有股股东协调办理 。
3、缴款办法
各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按以下方式认购本次配股转配部分的部分可全部。
(1)社会公众A股股东在认购社会公众股的配股部分时,填写"金桥配股"(710639)买入单,每股价格4.7元,最大数量为其在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后取整,不足一股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惯例办理。
(3)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A股配股部分和法人股转配部分,由 承销商包销,国有股配股由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二)B股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1、采用配股权证方法配售,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根据股权 登记日本公司B股持股记录,按每一股派发一个权证(每一个权证享有0.3股配股权)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指于股权登记日在册的B股持有人)派发 配股权权证。
2、配股权证上市交易日期为1997年8月4日至1997年8月8日(包括首尾两天),交易单位为1000个权证。
3、缴款日期:最后截止于1997年8月19日。
4、缴款办法:由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另行公告。
5、本次配股的文件并未根据中国及香港以外任何司法地区之适用 法例办理注册手续,不合资格股东(指于登记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而 登记地址在美国或其任何属土、领土或其司法权区以及英国、加拿大、澳洲、新加坡或日本的B股股东,除非在有关地区股东可合法接纳其权利或申请额外配股B股且该项申请已获豁免遵守有关证券法例或其它法例)不能参加本公司配股,其配股权证将由承销商(或其指定人)在市场上代 理卖出,所得款项在扣除出售费用后之净额将以美元按不合资格股东的B股配股权比例分派给该等股东。
6、合资格股东可要求额外配股,其额外配股部分将由主承销商及国际承销商根据公平全副蕨按比例分配,买入权证可享受配股权但无权要 求额外配股。
7.接受配股的合资格股东及买入权证配股者可在1997年8月4日至8 月10日之间将有关配股申请表格交至所登记的结算会员公司,并办理有 关缴款手续;
8.各结算会员公司必须的1997年8月19日下午4点之前将股款划至收款银行,并将配股申请表格汇总交至收款银行。
9.在规定缴款期内未办理缴款手续,同时亦未卖出权证者,其配股权作自动放弃。逾期未补认购的B股配股部分,由承销商包销。
10.已经开设B股帐户,但不符合《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 市外资股的规定》的本公司B股股东不得参与本次配股,其配股权证可在配 股权证交易期间出售。
(三)配股期间,公司的A股、B股均按除权方式照常上市交易。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获配股票中可流通的65400000股(包括22500000A股及42900000B股)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后并刊登股本变动公告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2、根据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国务院未对转配股份作出新的规定前,法人股转配部分9000000股暂不上市。
3.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其交易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七、风险因素及其对策
八配股说明书的签署日期及董事长签名
董事长:杨小明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日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章程
2、前次股本变动的报告
3、1996年年度
4、本次配股的承销协议书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