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配股说明书
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黄浦 股票代码:600638
公司名称: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延安东路110号七楼
配股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配售类型:普通股
配售比例;每10股配售2股,社会公众股股东还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 定是否以10:2.66的比例受让法人股的部分配股权(每股另加转让费0.30元)
配售发行量:8198.94万股 配售价格:每股8.00元人民币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 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对发行人 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 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际述。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绪言
本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四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编写。经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1997年5 月28日召开的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通过本公司本次配股方 案,该方案已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司[1997]068号文同意,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80号文批准。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共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 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说明书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上海市黄浦路15号
电话:021-63068888
传真:021-63063076
2.发行人: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延安东路110号七楼
电话:021-63238888
传真:021-63237777
法定代表人:昊明烈
联系人:李薇洁
3.主承销商;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1号南方国际大酒店12层
法定代表人:沈沛
联系人:彭周鸿、梁卫彬、韩凌
电话:021-62788788-649、647、654
传真:021-62784868
4.分销商:吉林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斯大林大街87号
法定代表人:祁崇焕
联系人:冯志远
电话:021-63259289 63933508
传真:021-63259280
分销商:湖北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彭刘杨路232号
法定代表人;陈浩武
联系人:虞唯君、李文静
电话:021-63298982、027-8311774
传真:021-63297336
5.股份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路67号
电话:021-63566657
传真:021-65359066
6.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徐汇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衡山路327号
联系人:蒋文浩、李家麟
电话:021-64745671
7、会计师事务所: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高安路18弄2号
联系人;朱建弟、卢金涛
电话:021-64710858
三、配售方案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配售价格:人民币8.00元
配售股份数量:8198.94万股
2.股东配股比例;以现有总股本45233.459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2股;其中:社会流通股股东可配1370.4185万股;持有前次转 配股份的股东可配售2股;其中:社会流通股股东可配1370.4185万股;
持有前次转配股份的股东可配599.5560万股;国家股股东可配股数 为3245.0186万股;实配股数为3245.0186万股;
法人股股东可配数为3831.6985万股,本次配363.8864万股,放弃847.7502万股,转配2620.0619万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和前次转配股股东除按10:2的比例认购本次配售的股份外,还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按10:2.66的比例受让法人股股东的部分配股权,法人股的配股权转让费为每股0.30元。
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65591.5万元人民币,扣除本次配股的承销费和有关费用,预计实际可募集资金65000万元人民币。
4.股权登记日和除权基准日
股权登记日为97年10月15日
除权基准日为97年10月16日
5.发起人法人股股东出让配股权的承诺: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股东 拥有的股份为4099.4553万股,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有关1997年度增资配股方案的决议,发起人法人股股东已同意将其应配股份的819.8910万股 的配股权有偿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每股转股费为0.30元,转配部分在国家有关部门作出新的规定之前,暂不上市流通。
6.社会法人股股东出让配股权的承诺:本公司社会法人股股东拥有 的股份为15059.0380万股,社会法人股股东已同意将其应配股份中的2620.0619万股有偿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每股股权转让费为0.30元,社会公众股股东由此增加的股份在国家有关部门作出新的规定之前,暂不上 市流通,125家社会法人股股东认购363.8864万股。
7.本次配股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配股以1997年6月实施10:3.2送红股及10:1.8转增股本后的总 股本45233.4426万股为基数,按10:2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新股,配售后公司总股本将达53432.40万股。
详见股份变动表:(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 本次变动后
A.尚未流通股份 383813667 68285229 452098896
国家股 162250932 32450186 194701118
发起人法人股 40994553 0 40994553
社会法人股 450590380 3638864 154229244
(本次受让转配股) 26200619 26200619
前次受让转配股 29977802 5995560 35973362
B.已流通股份 68520926 13704185 82225111
人民币普通股 68520926 13704185 82225111
C.股份总数 452334593 81989414 534324007
8.本次配股如能募足,配股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国家股 19470.11万股 占总股本的36.44%
发起人法人股 4099.46万股 占总股本的7.67%
社会法人股 15422.92万股 占总股本的28.86%
转配股 6217.40万股 占总股本的11.64%
流通股 8222.51万股 占总股本的15.39%
四、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为1997年10月16日至1997年10月29日止(期 内证券商营业日),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营 业柜台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2)社会法人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到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2067号仲盛金融中心18-19楼
电话 021-62788788-649、647
传真:021-62784868
地址:延安东路110号7楼
电话:021-63238888*228
传真:021-63237777
3、缴款办法:
各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按以下方式认购本次配售及转配股份中的部分或全部。
(1)可流通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时,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填写"新黄浦配股"(代码:700638),每股价格8.00元,配 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社会公众股配售比例(0.2)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四舍五入办理。
(2)可流通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法人股转配股时,填写"新黄浦转让"(代码:710638),每股价格8.30元(含转让费0.30元),认购数量的限额为 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受让比例(0.266)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四舍五入办理。
(3)前次受让转配股股东认购其可配部分时,填写"新黄浦转配"(代 码:701638),每股价格8.00元,认购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 的股份数乘以受让比例(0.2)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四舍五入办理。
(4)前次受让转配股股东认购法人股转配股时,填写"新黄浦转转"( 代码:711638),每股价格8.30元(含转让费0.30元),认购数量的限额为其 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受让比例(0.266)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四舍五入办理。
(5)法人股股东凭介绍信或原始收据按现有股数的20%同比例配股,到上述地点交款。
(6)逾期未被认购的股份的处理办法: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的配股部分和其受让的转配部分由承销商包销;逾期未被认购的前次转配 股的配股部分和其受让的转配部分以及本次法人股的配股部分由承销商代销。
附表:
项目: 本次配股及转配股数 金额(万元) 承销方式
流通股配股 13704185 10963.33 包销
流通股转配 18226566 14581.25 包销
小计 31930751 25544.58
前次转配股配股 5995560 4796.44 代销
前次转配股转配 7974095 6379.28 代销
小计 13969655 11175.75
法人股配股 363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