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一年七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姚明华 周琳 陆志军
蔡佩民 李维刚 伍茂春
胡祖明 袁树民 史占中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2
目录......3
释义......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5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5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7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8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0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1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1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4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16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7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18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8
二、律师事务所声明...... 19
三、审计机构声明...... 20
四、验资机构声明...... 21
第六节 备查文件......22
一、备查文件 ...... 22
二、查询地点 ...... 22
三、查询时间 ...... 22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申达股份、上市公司、公 指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发行人
申达集团 指 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国资委 指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指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
行 普通股(A 股)的行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
A 股 指 在上交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公司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ShendaCo., Ltd.
法定代表人 姚明华
注册资本 852,291,316 元
成立日期 1986 年 12 月 11 日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 251 号一幢一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江宁路 1500 号申达国际大厦
股票代码 600626
股票简称 申达股份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 骆琼琳
联系电话 021-62328282
邮箱 600626@sh-shenda.com
网站 http://www.sh-shenda.com/
两纱两布,各类纺织品,服装,复制品及技术出 口,生产所需原辅
材料,设备及技术进出口,合资合作,三来一补 ,金属材料,建材
经营范围 汽配,轻工电子,仪表电器,五金交电,塑料制品,工艺品,灯具,
水产土产,杂货,咨询服务,从事汽车科技领域 内的技术开发、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质检技术服务,模具设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 年 2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 年 4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最终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即人民币 90,000.00 万元)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255,687,394 股)。
2、国家出资企业的批复
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收到国家出资企业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出具
的《关于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东方国际经[2021]31 号)。
3、本次证券发行涉及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监管部门的核准情况
2021 年 6 月 15 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
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1 年 7 月 5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申达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3 号)。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1、2021 年 7 月 20 日,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已足额将认购款项汇入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的专用账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指定收款账户
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2021 年 7 月 21 日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1)
第 07090 号),截至 2021 年 7 月 20 日止,海通证券为本次发行指定的认购资金
专用账户已收到获配的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人民币 869,337,139.60 元。
2、2021 年 7 月 21 日,海通证券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划付至发
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到账情
况进行了验资。2021 年 7 月 22 日,立信会计师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202 号),截至 2021 年7 月 21 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69,337,139.6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 1,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579,836.3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3,757,303.22 元。其中计入股本金额为 255,687,394.00 元,增加资本溢价 608,069,909.22 元,变更后的股本金额为 1,107,978,710.00 元。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四)股权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36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申达集团,申达集团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3.40 元/股,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55,687,394 股,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0%,且不超过中国证监会批文核准数量。
(六)募集资金数量及发行费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869,337,139.60 元,发行费用共计
5,579,836.38 元(不含税),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63,757,303.22 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申达集团,申达集团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达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